本章對死亡、重傷事故作了具體的要求,輕傷事故可參照執行。基本調查的目的,是為了防止事故重復發生。因此,對于沒有發生重大傷亡的惡性生產事故和輕傷事故,不可低估,掉以輕心。如不認真對待,將可能釀成嚴重后果。有可能的話,既便是沒有造成重大傷亡,也應按本規則的要求進行調查分析。
事故現場攝影:用照片記載事故是理想的方法之一。在事故現場清理后或被破壞后,照片即成為事故的原始證據。
必要時,可利用錄像設備,這有助于事故現場的描述。
5 關于“事故分析”一章的說明(摘錄)
事故是在時間的進程中顯示出來的。可被認為:它是組成要素的一種連鎖反應的結果。
要想防止傷亡事故,就要從生產現場排除第(3)項。因此,在實現操作條件安全化的同時,還要努力消除從事生產的操作人員的不安全行為,這是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
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或失誤)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或故障)兩大因素作用的結果。即“人”和“物”兩大系列運動軌跡的交叉接觸而引起傷害。近十幾年來。國外許多學者引用“事故致因模型”來闡述事故的成因、過程和后果,以便對事故的發生、發展有一個明確的概念上一致的因果關系分析,從而揭示出引起事故的本質。
借助事故模型化,可以查明以往發生的事故的直接原因。進而找出背后的主要原因。用以預測類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同時可以作出危險性評價和安全決策。各類事故模型將安全原理圖示化,是一種應用人機工程、系統工程等科學理論來進行事故分析的方法。我國一些部門和單位也正在學習和引用。相信定會在勞動保護科學上,特別是在勞動管理科學上結出碩果。
事故原因分直接原因與間接原因。直接原因是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間接原因是指直接原因得以產生和存在的原因。
“3.2事故原因分析”一節,是根據國外現行的傷亡事故報告的規定,并參閱了一些國外資料而制定的。我國的事故統計和處理工作落后于世界先進水平。在編制過程中,力求科學性與實用性相結合,為實現統計分析“電腦化”創造條件,事故原因分類均作了相應的編碼。
為了適應事故統計和處理的需要,在事故原因分類方面,盡量采用了現在實行的十項內容,另外根據當前存在的問題,又增添了“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范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共十二項。即:
(1)安全防護裝置——防護、保險、聯鎖、信號等裝置缺少或有缺陷;
(2)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
(4)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
(5)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6)勞動組織不合理;
(7)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
(8)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
(9)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知識;
(10)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范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
(11)違反操作規程或勞動紀律;
(12)其它。
標準中,每一大項又進行了細分類。以便于事故分析與制定安全措施。其中(1)、(2)、(3)、(4)項是屬于“物”的直接原因——機械或物質、環境的不安全狀態方面的原因。至于人為的直接原因——不安全行為,規定了13個方面,可從中找出事故致因中具體的不安全行為。但在事故報告中可統一定為“違反操作規程或勞動紀律”。(5)、(6)、(7)、(8)、(9)、(10)屬于間接原因分類。
本標準與《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是姐妹篇,有著密切的聯系,事故原因分類完全一致。為了避免重復,此節具體內容已從正文中刪去,改寫成:參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附錄A.6和附錄A.7。故在進行事故分析時,此部分具體規定可從《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中查找。
查明事故原因后,進行事故責任分析。事故責任分析的目的,在于分清責任,做出處理,使企業領導和職工從中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本節內容是參照產業部門和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而編寫的。我們希望在今后的實施過程中,能夠挖掘出更科學的方法,以提高我國勞動安全管理工作的技術水平。
6 關于事故歸檔材料的說明
在“4.事故結案歸檔材料”中,提出了應歸檔的事故資料。事故檔案對于分析事故,掌握事故的發生規律,研究消除事故的具體措施,都具有重要意義。
事故資料是進行安全教育的寶貴教材。它揭示了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危險因素和管理缺陷,對生產、設計、科研工作都有指導作用。同時,也是建立勞動保護法規的重要依據。建立必要的制度,認真保存好事故檔案,發揮其應有作用,是搞好勞動保護工作的重要環節。
標準內容涉及學科較多,屬于邊緣學科。尚待進一步探索。現在,雖形成一條思路,但也可能難以滿足國內各行、各業的需求。為此,請多提寶貴意見,不妥之處請指正,以完善本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