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種類有4種。
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由申請人提出申請,包括初始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和重新注冊。
初始注冊: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首次申請注冊。
2019年3月1日前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應當在2024年3月1日前申請初始注冊,2019年3月1日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應當在取得資格證書后5年內申請初始注冊,否則將視為逾期初始注冊。
延續注冊:注冊有效期到期前擬繼續注冊到原聘用單位,可在期滿前3個月內(最長期滿前1年內)申請延續注冊。
變更注冊:注冊有效期內,擬變更聘用單位或注冊類別,可申請變更注冊;聘用單位名稱更名也可申請變更注冊。
重新注冊:注冊有效期已經過期的,可申請重新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