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場地的設置要求
1、最小操作場地面積
根據登高車的車長15m以及車道的寬度,最小操作場地長度和寬度不宜小于15m×10m。對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操作場地的長度和寬度分別不應小于20m×10m,且場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
2、場地與建筑的距離
登高場地距建筑外墻不宜小于5m,且不應大于10m。
3、操作場地荷載計算
雖然地下管道、暗溝、水池、化糞池等不會影響消防車荷載,但為安全起見,不宜把上述地下設施布置在消防登高操作場地內。同時在地下建筑上布置消防登高操作場地時,地下建筑的樓板荷載應按承載大型重系列消防車計算。
4、操作空間的控制
應根據高層建筑的實際高度,合理控制消防登高場地的操作空間,場地與建筑之間不應設置妨礙消防車操作的架空高壓電線、樹木、車庫出入口等障礙,同時要避開地下建筑內設置的危險場所等的泄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