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利潤總額=4210000-3570000=640000
應納稅所得額=640000-20000+[115100×(1+14%)-125000]-126214=500000
應交所得稅=500000×30%=150000
借:所得稅 150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150000
(17)凈利潤=640000-150000=490000
借:本年利潤 150000
貸:所得稅 150000
借:本年利潤 49000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490000
(18)提取法定盈余公積=(490000-260000)×10%=23000
提取法定公益金=(490000-260000)×5%=115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積=(490000-260000)×10%=23000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23000
——提取法定公益金 115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23000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23000
——法定公益金 11500
——任意盈余公積 23000
(19)向投資者分配的利潤=(490000-260000-23000-11500)×60%=195500×60%=117300
借:利潤分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117300
貸:應付股利 117300
(20)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74800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23000
——提取法定公益金 115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23000
——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117300
2.
制造費用=900+12000+1680+1420=16000
借:生產(chǎn)成本 16000
貸:制造費用 16000
完工產(chǎn)品生產(chǎn)成本=53000+60000+8400+16000=137400
借:庫存商品 137400
貸:生產(chǎn)成本 137400
3.
填列利潤分配表
利潤分配表(簡表)
編制單位:A公司 2004年度 單位:元
項目 行次 本年實際 上年實際
一、凈利潤 490000 (本欄略)
加:年初未分配利潤 -260000
其他轉(zhuǎn)入 0
二、可供分配的利潤 230000
減: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23000
提取法定公益金 11500
三、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利潤 195500
減: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23000
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117300
四、未分配利潤 55200
(一)甲企業(yè)發(fā)出A材料委托乙企業(yè)加工成10件B商品直接用于銷售。有關資料如下:
1.A材料計劃成本3000元,成本差異率為-2%。甲企業(yè)支付往返運費420元,向乙企業(yè)支付加工費1560元。
2.甲企業(yè)和乙企業(yè)均為一般納稅企業(yè),B商品適用增值稅率和消費稅率分別為17%和10%。
3.B商品全部驗收入庫,單位計劃成本為600元。
4.當月出售B商品8件,單位售價(不含稅)700元。
5.所有款項均以銀行存款結(jié)算。
要求:
1.編制甲企業(yè)發(fā)出A材料的分錄;
2.根據(jù)乙企業(yè)收取的加工費計算乙企業(yè)代扣應交消費稅額和應納增值稅額,并根據(jù)所收款項編制分錄;
3.編制甲企業(yè)支付運費、加工費及稅金等款項的分錄;
4.計算甲企業(yè)B商品實際成本、成本差異并編制驗收入庫的分錄。
5.編制與銷售有關的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