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職業道德內容不多,在考試時分值比重一般在8%左右,難度上較低,是性價比很高的一章。建議考生在備考時將教材的內容好好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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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知識結構圖,自我檢測 | 學習筆記 | 真題演練,現在開始做 |
一、收藏知識結構圖,自我檢測
二、學習筆記
1、道德與職業道德的含義
道德 | 含義 | 以善惡評價為標準,依靠社會輿論、傳統習俗和人的內心信念的力量來調整人們之間相互關系的行為規范的總和。 |
特征 | 差異性、繼承性、約束性、具體性 | |
職業道德 | 含義 | 是一般社會道德在職業活動和職業關系中的特殊表現,是與人們的職業行為緊密聯系的符合職業特點要求的道德規范的綜合。 |
特征 | 特殊性、繼承性、規范性、具體性 | |
作用 | 調整職業關系、提升職業素質、促進職業發展 |
2、道德與法律的聯系和區別
區別 | 道德 | 法律 |
表現形式 | 不成文,無特殊表現形式 | 制定法、判例法,以文字為載體 |
內容結構 | 只有義務無權利 | 權利、義務 |
調整范圍 | 外在行為和結果,內在心理和冬季 | 行為結果合法化,強客觀性 |
調整手段 | 社會輿論、傳統習俗等 | 國家強制力 |
聯系 | 目的一致,都是行為規范,重要的社會調控手段,屬于上層建筑范疇; 內容轉化,道德可分為兩類,必須遵守和應當遵守,前者通常上升為法律; 功能互補,道德在調整范圍上對法律具有補充作用; 相互促進,法律對道德的傳播具有促進作用,道德對法律的實施具有促進作用。 |
3、基金職業道德內容的含義與基本要求
守法合規 | 含義 | 基金從業人員不但要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還應當遵守與基金業相關的自律規則及其所屬機構的各種管理規范,并配合基金監管機構的監管。 |
基本要求 | 熟悉法律法規等行為規范,遵守法律法規等行為規范 | |
誠實守信 | 含義 | 言行與內心思想一致,不弄虛作假、不隱瞞欺詐,做老實人、說老實話、辦老實事。 |
基本要求 | 不得欺詐客戶,在證券投資活動中不得有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行為,對于同行不得進行不正當競爭。 | |
專業審慎 | 含義 | 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執業活動相適應的職業技能,應當具備從事相關活動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并保持和提高專業勝任能力,勤勉審慎開展業務,提高風險管理能力,不得做出任何與專業勝任能力相背離的行為。 |
基本要求 | 持證上崗、持續學習、審慎開展執業活動 | |
客戶至上 | 含義 | 基金從業人員的執業活動應一切從投資人的根本利益出發。其基本含義有兩點:一是客戶利益優先,二是公平對待客戶。 |
基本要求 | 客戶利益優先,公平對待客戶 | |
忠誠盡責 | 含義 | 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忠實于所在機構,避免與所在機構利益發生沖突,不得損害所在機構的利益。 |
基本要求 | 忠誠廉潔,勤勉盡責 | |
保守秘密 | 含義 | 基金從業人員不應泄露或者披露客戶和所屬機構或者相關基金機構向其傳達的信息,除非該信息涉及客戶或潛在客戶的違法活動,或者屬于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或者客戶或潛在客戶允許披露此信息。 |
基本要求 | (1)應當妥善保管并嚴格保守客戶秘密,非經許可不得泄露客戶資料和交易信息。且無論是在任職期間還是離職后,均不得泄露任何客戶資料和交易信息。 (2)不得泄露在執業活動中所獲知的各相關方的信息及所屬機構的商業秘密,更不得用以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正當的利益。 (3)不得泄露在執業活動中所獲知的內幕信息。 |
4、基金職業道德教育的內容與途徑,提高基金職業道德修養的方法
內容 | 途徑 | 提高基金職業道德修養的方法 |
培養基金職業道德觀念; 灌輸職業道德規范 | 崗前職業道德教育; 崗位職業道德教育; 基金業協會的資料; 樹立基金職業道德典型。 | 正確樹立基金職業道德觀念; 深刻領會基金職業道德規范; 基金參加基金職業道德實踐。 |
三、真題演練,先現在開始做
1、基金職業道德教育的途徑不包括( )。
A.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自律措施
B. 崗前及崗位職業道德教育
C. 基金從業人員的自律和主觀努力
D. 樹立基金職業道德典型
【233網校解析】基金職業道德教育的途徑多種多樣,主要有以下五種:
1.崗前職業道德教育
2.崗位職業道德教育
3.基金業協會的自律
4.樹立基金職業道德典型
5.社會各界持續監督
2、客戶甲的風險承受能力為中等,基金公司銷售人員乙主動向其推薦高等風險基金,乙的行為違反了( )職業道德要求。
A. 誠實守信
B. 客戶利益優先
C. 客戶至上
D. 專業審慎
【233網校解析】基金從業人員在努力提高并保持自身專業水平的同時,應當本著對投資者高度負責的態度執業,在執業過程中應當審慎處理各項業務,具體而言,包括以下基本要求:
(1)基金從業人員在進行投資分析、提供投資建議、采取投資行動時,應當具有合理充分的依據,有適當的研究和調查支撐,保持獨立性與客觀性,堅持原則,不得受各種外界因素的干擾。
(2)基金從業人員在執業活動中,必須保持合理的謹慎,做出審慎的判斷,應該牢固樹立風險控制意識,強化投資風險管理,提高專業化風險管理水平。
(3)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合理分析、判斷影響投資分析、建議或行動的重要因素。
(4)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區分投資分析和建議演示中的事實、觀點和假設。
(5)基金從業人員必須記載和保留適當的記錄,以支持投資分析、建議、行動等相關事項。
(6)基金從業人員在銷售基金或者為投資者提供咨詢服務時,應當向客戶和潛在客戶披露用于分析投資、選擇證券、構建投資組合的投資過程的基本流程和一般原則。
(7)基金從業人員在向客戶推薦或者銷售基金時,應充分了解客戶的投資需求和投資目標以及客戶的財務狀況、投資經驗、流動性要求和風險承受能力等信息,堅持銷售適用性原則,向客戶推薦或者銷售合適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