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規范期貨公司會員業務操作,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于建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定(試行)》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及本指引的要求,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
第三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認真審核投資者的開戶申請資料,全面履行測試、評估職責,嚴格執行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