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換期權合約賦予期權買方在指定的日期或某一指定的日期之前,選擇是否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進行互換的權利。這種權利可在規定的期限內行使,也可以放棄。由此可見,互換期權為金融機構與企業進行資產負債管理提供了很大的靈活性。因為在互換期權沒有產生以前,人們只能通過利用支付債券的場內交易期權交易或場外期權交易進行利率避險。
互換期權本身的種類較多,如可贖回互換、可延期互換、可賣出互換、可取消互換等,它們的交易性質相同,都是在買權和賣權的基礎上發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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