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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2009年司法考試:刑法多項選擇題真題解析

來源:法律教育網 2010年10月1日
導讀: 考試大司法考試網真題解析包括法理學、法制史、憲法學、經濟法、國際三法、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等十二個部分,題目按照年份排列,并根據最新立法進行解析。
  58.某日,甲醉酒駕車將行人乙撞死,急忙將尸體運到X地掩埋。10天后,甲得知某單位要在X地施工,因擔心乙的尸體被人發現,便將乙的尸體從X地轉移至Y地。在轉移尸體時,甲無意中發現了乙的身份證和信用卡。此后,甲持乙的身份證和信用卡,從銀行柜臺將乙的信用卡中的5萬元轉入自己的信用卡,并以乙的身份證辦理入網手續并使用移動電話,造成電信資費損失8000余元。甲的行為構成何罪?
  A.交通肇事罪
  B.侵占罪
  C.信用卡詐騙罪
  D.詐騙罪
  答案:ACD
  解析:《刑法》第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甲醉酒駕車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同時將行人乙撞死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因此,A項說法正確,應選。
  《刑法》第19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惡意透支的。本案中甲用乙的身份證和信用卡,用乙的名義從銀行柜臺將乙的信用卡中的5萬元轉入自己的信用卡,并以乙的身份證辦理入網手續并使用移動電話,造成電信資費損失8000余元的行為,屬于《刑法》第196條規定中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的情況,因此,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與詐騙罪屬于特殊與一般的關系,因此,此處屬于法條競合關系,甲同時也可以構成詐騙罪。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CD.
  59.關于騙取出口退稅罪和虛開增值稅發票罪的說法,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甲公司具有進出口經營權,明知他人意欲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仍違反國家規定允許他人自帶客戶、自帶貨源、自帶匯票并自行報關,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對甲公司應以騙取出口退稅罪論處
  B.乙公司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的發票,并利用該虛開的發票騙取數額巨大的出口退稅,其行為構成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發票罪與騙取出口退稅罪,實行數罪并罰
  C.丙公司繳納200萬元稅款后,以假報出口的手段,一次性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400萬元,丙公司的行為分別構成偷稅罪與騙取出口退稅罪,實行數罪并罰
  D.丁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并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對丁公司應當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論處
  答案:A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騙取出口退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公司、企業,明知他人意欲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仍違反國家有關進出口經營的規定,允許他人自帶客戶、自帶貨源、自帶匯票并自行報關,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一款、第二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刑法》第204條第1款規定,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因此,AD項的說法是正確,應選。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騙取出口退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規定,實施騙取出口退稅犯罪,同時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因此,B項說法錯誤,不選。
  《刑法》第204條第2款規定,納稅人繳納稅款后,采取前款規定的欺騙方法,騙取所繳納的稅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條【偷稅罪】的規定定罪處罰;騙取稅款超過所繳納的稅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因此,C項說法正確,應選。
  60.甲曾向乙借款9000元,后不想歸還借款,便預謀毒死乙。甲將注射了“毒鼠強”的白條雞掛在乙家門上,乙懷疑白條雞有毒未食用。隨后,甲又乘去乙家串門之機,將“毒鼠強”投放到乙家米袋內。后乙和其妻子、女兒喝過米湯中毒,乙死亡,其他人經搶救脫險。關于甲的行為,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
  A.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
  B.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與搶劫罪的想象競合犯
  C.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與故意殺人罪的想象競合犯
  D.構成搶劫罪與故意殺人罪的吸收犯
  答案:ABCD
  解析:投放危險物質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本罪的客觀要件為:(1)行為人投放的必須是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包括危險氣體、液體、固體。(2)必須有投放行為。投放行為的主要方式:一是將危險物質投放于供不特定或多數人飲食的食品或飲料中;二是將危險物質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三是釋放危險物質,如將沙林、傳染病病原體釋放于一定場所。(3)投放危險物質的行為必須危害公共安全,因此,故意使用危險物質殺害特定個人或特定牲畜的,不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本題中,甲是利用危險物質殺害特定個人,因此,不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的客觀要件要求,因此,不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而構成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刑法第263條),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搶劫罪的暴力必須在取得他人財物的當場實施。本題中,甲雖然是因不想歸還借款而實施的殺人行為,但是暴力行為并不具有搶劫罪要求的當場性,因此,甲不構成搶劫罪。ABCD項說法均錯誤,應選。
  61.關于侵犯人身權利犯罪的說法,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
  A.私營礦主甲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農民工從事危重礦井作業,并雇用打手對農民工進行毆打,致多人傷殘。甲的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與故意傷害罪,應當實行并罰
  B.磚窯主乙長期非法雇傭多名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并嚴重忽視生產作業安全,致使一名未成年人因堆砌的成品磚倒塌而被砸死。對乙的行為應以雇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從重處罰
  C.丙以介紹高薪工作的名義從外地將多名成年男性農民工騙至磚窯主王某的磚窯場,以每人1000元的價格賣給王某從事強迫勞動。由于《刑法》僅規定了拐賣婦女、兒童罪,所以,對于丙的行為,無法以犯罪論處
  D.拘留所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體罰虐待,致人死亡的,以故意殺人罪論處,不實行數罪并罰
  答案:ABC
  解析:《刑法》第244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管理法規,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強迫職工勞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反勞動管理法規,雇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的,或者從事高空、井下作業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造成事故,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根據上述規定可知,A項中,應該是以強迫職工勞動罪與故意傷害罪實行數罪并罰,而非是非法拘禁罪與故意傷害罪實行數罪并罰,因此A項說法錯誤,當選。B項中,乙的行為構成雇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和重大責任事故罪,按照刑法第244條第2款的規定,應當實行數罪并罰。B的說法錯誤,當選。丙的行為,雖然不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但是其構成強迫職工勞動罪的共犯,仍然構成犯罪。C的說法錯誤,當選。
  《刑法》第248條規定,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由此,D本身的說法正確,不當選。
  62.《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對轉化型搶劫作出了規定,下列哪些選項不能適用該規定?
  A.甲入室盜竊,被主人李某發現并追趕,甲進入李某廚房,拿出菜刀護在自己胸前,對李某說,你千萬別過來,我膽子很小。然后,翻窗逃跑
  B.乙搶奪王某的財物,王某讓狼狗追趕乙。乙為脫身,打死了狼狗
  C.丙騙取他人財物后,剛準備離開現場,騙局就被識破。被害人追趕丙。走投無路的丙從身上摸出短刀,扎在自己手臂上,并對被害人說,你們再追,我就死在你們面前。被害人見丙鮮血直流,一下愣住了。丙迅速逃離現場
  D.丁在一網吧里盜竊財物并往外逃跑時,被管理人員顧某發現。丁為阻止顧某的追趕,提起網吧門邊的開水壺,將開水潑在顧某身上,然后逃離現場
  答案:ABC
  解析:《刑法》第269條規定,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A項中,甲雖然在入室盜竊后為抗拒抓捕拿起菜刀,但是,他是因為膽小把菜刀護在自己的胸前,并沒有展示菜刀并使用暴力威脅受害方,因此,不認為是轉化型搶劫,A項應該選。B項中,乙的侵犯對象是狼狗,并沒有針對王某實施暴力,因此,不符合法律的規定,不屬于轉化型搶劫,B項應選。C項中,丙雖然當場使用了暴力,但是,使用暴力的對象是自己,而非是受害人,因此也不符合法律的規定,應選。D項中,丁盜竊后被發現,為了抗拒抓捕當場對受害人使用暴力,因此,應該適用轉化型搶劫的規定,不選。
  63.下列哪些行為應以職務侵占罪論處?
  A.甲系某村民小組的組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村民小組集體財產非法據為己有,數額達到5萬元
  B.乙為村委會主任,利用協助鄉政府管理和發放救災款物之機,將5萬元救災款非法據為己有
  C.丙是某國有控股公司部門經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5萬元公款非法據為己有
  D.丁與某私營企業的部門經理李某內外勾結,利用李某職務上的便利,共同將該單位的5萬元資金非法據為己有
  答案:ACD
  解析:本題主要考查的職務侵占罪與貪污罪的區別,貪污罪也是一種職務侵占的行為,單從行為方式上難以將二者區分開來,關鍵在于主體方面是否為國家工作人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了村民委員會等村基層組織人員在從事哪些工作時屬于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解釋如下:村民委員會等村基層組織人員協助人民政府從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屬于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一)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管理;(二)社會捐助公益事業款物的管理; (三)國有土地的經營和管理;(四)土地征用補償費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繳稅款;(六)有關計劃生育、戶籍、征兵工作;(七)協助人民政府從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村民委員會等村基層組織人員從事前款規定的公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適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和第三百八十三條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條和第三百八十六條受賄罪的規定。根據上述規定可知,A項中甲構成職務侵占罪,B項中的乙構成貪污罪。
  《刑法》第93條規定,本法所稱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C項中,丙不是國家公務人員,因此,不滿足貪污罪的主體要件,丙應該構成職務侵占罪。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貪污、職務侵占案件如何認定共同犯罪幾個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行為人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勾結,利用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人員的職務便利,共同將該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以職務侵占罪共犯論處。D項中,丁應該構成職務侵占罪。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CD.
  64.關于盜竊行為的定性,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盜竊偽造的貨幣的行為,不成立盜竊罪
  B.盜竊偽造的國家機關印章的行為,不成立盜竊國家機關印章罪
  C.盜竊偽造的信用卡并使用的行為,不適用《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關于“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規定
  D.盜竊企業違規制造的槍支的行為,不成立盜竊槍支罪
  答案:BC
  解析:《刑法》第264條規定了盜竊罪,其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行為。盜竊偽造的貨幣屬于盜竊違禁品的行為,對于此,除刑法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違禁品可以成為盜竊罪的對象。所以A選項的說法是錯誤的,不當選。《刑法》第280條規定的盜竊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要求盜竊的是真實有效的國家公文、證件和印章,如果是盜竊偽造的國家機關印章,則不成立盜竊國家機關印章罪,而只是成立盜竊罪。B的說法正確,當選。《刑法》第196條規定,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定盜竊罪。這里要求盜竊的信用卡是真實有效的信用卡,如果是偽造的信用卡,則盜竊并使用的行為不適用刑法第196條的規定,C的說法正確,當選。盜竊企業違規制造的槍支,盜竊行為的對象仍然是槍支,仍然對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所以D中成立盜竊槍支罪。D的說法錯誤,不當選。本題正確選項是BC.
  65.甲、乙均為吸毒人員,且關系密切。乙因買不到毒品,多次讓甲將自己吸食的毒品轉讓幾克給乙,甲每次均以購買價轉讓毒品給乙,未從中牟利。關于本案,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
  A.販賣毒品罪必須以營利為目的,故甲的行為不成立販賣毒品罪
  B.販賣毒品罪以獲利為要件,故甲的行為不成立販賣毒品罪
  C.甲屬于無償轉讓毒品,不屬于販賣毒品,故不成立販賣毒品罪
  D.甲只是幫助乙吸食毒品,《刑法》沒有將吸食毒品規定為犯罪,故甲不成立犯罪
  答案:ABCD
  解析:根據刑法理論,販賣毒品罪的構成要件是:客體——毒品;客觀要件——販賣行為;主觀要件——故意;主體——一般主體。其中的“販賣”是指在境內非法轉手倒賣或者銷售自行制造的毒品。販賣毒品罪不是必須以營利為目的,只要實行了倒賣和銷售的行為,即可以構成該罪,由此A的說法錯誤。販賣毒品罪也不以獲利為要件,B的說法錯誤。甲以購買價格轉讓毒品,實際上是倒賣,因此成立販賣毒品罪,C的說法錯誤。雖然《刑法》沒有將吸食毒品規定為犯罪,但是這并不影響甲販賣毒品罪的成立。由此,本題正確答案是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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