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簡答題 1. 【正確答案】
(1)公司章程約定的首次出資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分期出資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3萬元)。在本題中,僅甲、丙二人的首期貨幣出資總額即達100萬元,已占公司注冊資本的25%。
(2)乙應補足出資,甲、丙承擔連帶責任。
【解析】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3)甲、乙、丙應按照實繳出資比例(2﹕2﹕1)分配紅利。根據規定,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但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的除外。
2. 【正確答案】
(1)董事會會議決議增選職工代表李某為監事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2)丁公司請求甲公司承擔責任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分公司的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3)出席會議的6名董事中,除趙某外,均應對公司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 【正確答案】
(1)關于董事任期的規定不合法(0.5分)。根據規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1分)。
(2)關于監事會職工代表人數的規定不合法(0.5分)。根據規定,監事會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本題中,職工代表的人數低于1/3(1分)。
(3)關于股權轉讓的規定合法(0.5分)。根據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0.5分)。但是,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1分)。
4. 【正確答案】
(1)甲、乙是一致行動人(0.5分)。根據規定,無相反證據時,投資者受同一主體控制的屬于一致行動人(1.5分)。在本題中,甲、乙同為丙公司的子公司,因此,甲、乙是一致行動人。
(2)丁上市公司的股票已不具備上市條件(0.5分)。根據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應具備的上市條件之一是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股份總數的25%以上(1分)。在本題中,丁上市公司的股票已達不到該上市條件。
(3)甲、乙拒絕收購其余15%股份的做法不合法(0.5分)。根據規定,被收購上市公司的股票被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交易后,其余仍持有被收購公司股票的股東,有權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出售其股票,收購人應當收購(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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