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貨:與可變現凈值比較;
(2)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與可收回金額比較(第八章);
(3)貸款和應收款項、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與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比較。
需要注意的是,導致存貨跌價準備轉回的是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的消失,而不是在當前造成存貨可變現凈值高于其成本的其他因素。如果本期導致存貨可變現凈值高于其成本的影響因素不是以前減記該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則不允許將該存貨跌價準備轉回。
3.存貨跌價準備的結轉
企業計提了存貨跌價準備,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貨已經銷售,則企業在結轉銷售成本時,應同時結轉對其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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