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東方公司為上市公司,該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在對其2010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內審時,對以下交易或事項的會計處理提出疑問:
(1)2010年6月31日,東方公司與A公司簽訂合同,自A公司購買一項專門用于甲產品生產的設備,合同價格為4000萬元,因東方公司現金不足,按合同約定價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滿1年后分4期支付,每年6月31日支付1000萬元。假定東方公司折現率約為10%,(P/A,10%,4)=3.1699.該項設備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4000
貸:長期應付款4000
借:生產成本400
貸:累計折舊400
(2)2010年1月東方公司從其他企業集團中收購了100輛巴士汽車,確認了巴士汽車牌照專屬使用權800萬元,作為無形資產核算。東方公司從2010年起按照10年對該無形資產進行攤銷。經檢查,巴士牌照專屬使用權沒有使用期限。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80
貸:累計攤銷80
(3)12月1日,東方公司與乙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向乙公司銷售一批E商品。合同規定:E商品的銷售價格為700萬元,東方公司于2011年4月30日以740萬元的價格購回該批E商品。12月1日,東方公司根據銷售合同發出E商品,款項已收到并存入銀行;該批E商品的實際成本為600萬元。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700
貸:主營業務收入700
借:主營業務成本600
貸:庫存商品600
(4)2010年11月東方公司與B公司簽訂合同,東方公司于2011年1月銷售商品給B公司,合同價格為1600萬元,如東方公司單方面撤銷合同,應支付違約金為500萬元。2010年12月31日市場價格大幅度的上升,東方公司為了履行合同仍然購入該商品并入庫,購買商品成本總額為2000萬元。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400
貸:預計負債400
(5)東方公司有一項投資性房地產,此前采用成本模式進行計量,至2010年12月30日,該辦公樓的原價為4000萬元,已提折舊240萬元,已提減值準備100萬元。2010年12月30日,東方公司決定采用公允價值對出租的辦公樓進行后續計量。該辦公樓2010年12月30日的公允價值為3800萬元。2010年12月30日前無法取得該辦公樓的公允價值。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借:投資性房地產——成本4000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240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100
貸:投資性房地產4000
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2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40
(6)東方公司其他有關資料如下:
①不考慮相關稅費的影響;
②各交易均為公允交易,且均具有重要性。
要求:
(1)根據資料(1)至資料(5),逐項判斷東方公司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如不正確,簡要說明理由,并編制更正有關會計差錯的分錄(有關會計差錯更正按當期差錯處理),不要求編制調整盈余公積的會計分錄。
(2)根據要求(1)對相關會計差錯作出的更正,計算其對東方公司2010年度財務報表相關項目的影響金額,并填列下表。(答案中的金額單位以萬元表示)
東方公司2010年度財務報表相關項目(單位:萬元)
項目 |
調整金額 |
存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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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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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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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應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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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應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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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負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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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公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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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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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營業務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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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營業務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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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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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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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減值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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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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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甲股份有限公司為境內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2012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于2013年3月31日批準對外報出。甲公司2012年度的所得稅匯算清繳日為2013年4月5日,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假定公司所售資產均未計提減值準備。銷售商品均為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交易價格為公允價格;商品銷售價格均不含增值稅;商品銷售成本在確認銷售收入時逐筆結轉)。甲公司按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甲公司在2013年3月25日發現如下事項:
事項一:2013年1月8日,由于產品質量問題,乙公司將其從甲公司購入的一批商品全部退回。該批商品系甲公司2012年10月25日銷售給乙公司的,售價為1000萬元,成本為700萬元,截止退回時,貨款尚未收到,甲公司對該應收賬款計提了壞賬準備100萬元。
甲公司在2013年1月8日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主營業務收入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
貸:應收賬款1170
借:庫存商品700
貸:主營業務成本700
事項二:2013年2月4日,甲公司收到某供貨單位的通知,被告知該供貨單位2013年1月20日發生火災,大部分設備和廠房被毀,不能按期交付甲公司所訂購貨物,且無法退還甲公司預付的購貨款200萬元。甲公司已通過法律途徑要求該供貨單位償還預付的貨款并要求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公司將預付賬款轉入其他應收款處理,并按200萬元全額計提壞賬準備。甲公司在2013年2月4日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200
貸:預付賬款200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資產減值損失200
貸:壞賬準備200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5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50
借:盈余公積15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13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150
與此同時對2012年度會計報表有關項目進行了調整。
事項三:2012年10月6日,A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甲公司賠償專利侵權損失550萬元,至2012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決。經向律師咨詢,甲公司就該訴訟事項于2012年度確認預計負債380萬元。2013年2月5日,法院判決甲公司應賠償A公司專利侵權損失500萬元,同時支付訴訟費5萬元。甲公司同意支付該賠償款,且賠款已經支付。假定不考慮其他相關因素。甲公司在2013年2月5日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預計負債380
營業外支出120
管理費用5
貸:其他應付款505
借:其他應付款505
貸:銀行存款505
事項四:2013年2月17日,由于產品包裝存在問題,甲公司同意對其銷售給丙公司的一批產品在銷售價格上(不含增值稅額)給予10%的減讓,2013年2月17日甲公司已取得稅務機關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該批產品系甲公司2012年12月1日銷售給丙公司的,售價為500萬元,成本為300萬元,增值稅額為85萬元,甲公司已于2012年12月份確認收入,款項尚未收到,甲公司未對該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甲公司2013年2月17日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5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5
貸:應收賬款58.5
借:庫存商品3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30
借:盈余公積2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18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20
要求:
(1)逐項判斷上述交易或事項是否屬于日后調整事項,并判斷其處理是否正確(分別注明其序號即可);
(2)對于上述四個事項中處理不正確的地方分別編制相應的調整分錄(涉及“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的調整會計分錄請分開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