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函〔2019〕1163號
科創板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
為了規范科創板上市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信息披露行為,保障投資者知情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科創板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制定了《科創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第一號——信息披露業務辦理指南》(以下簡稱《備忘錄一號》)、《科創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第二號——信息報送及資料填報業務指南》(以下簡稱《備忘錄二號》)、《科創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第三號——日常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簡稱《備忘錄三號》)、《科創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第四號——股權激勵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簡稱《備忘錄四號》)、《科創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第五號——退市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簡稱《備忘錄五號》)、《科創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第六號——業務操作事項》(以下簡稱《備忘錄六號》)、《科創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第七號——年度報告相關事項》(以下簡稱《備忘錄七號》)、《科創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第八號——融資融券、轉融通相關信息披露要求》(以下簡稱《備忘錄八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信息披露業務辦理和資料報送要求
為便利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業務辦理,本所對上市公司報送信息披露文件的工作流程進行了梳理、明確,形成《備忘錄一號》和《備忘錄二號》。其中,《備忘錄一號》主要明確了電子化系統下的信息披露辦理流程,包括一般信息披露文件、停牌復牌申請等的報送要求和操作流程,以及其他信息披露和特殊情形下的信息披露業務辦理等;《備忘錄二號》主要明確了不涉及公開披露的信息(如關聯人和關聯關系、內幕信息知情人、承諾事項、調研情況)的網上填報流程。上市公司可按照上述備忘錄完成相關信息披露業務辦理及非公告信息的網上填報。
二、明確科創板信息披露的內容及格式
為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為,提高信息披露質量,本所根據《科創板上市規則》的規定,結合日常監管中關注的主要問題,形成了《備忘錄三號》《備忘錄四號》《備忘錄五號》及所附的36個公告格式指引。
《備忘錄三號》中的日常信息披露指引包括收購及出售資產、關聯交易、對外投資、提供擔保、重大合同、開展新業務、權益變動、業績預告及快報等,基本涵蓋了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的業務范圍。《備忘錄四號》主要規范了采用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等股權激勵方式的業務流程,所附的公告格式指引明確了相關信息披露要求。《備忘錄五號》主要規范了上市公司觸及強制退市情形的業務流程,所附的公告格式指引明確了相關信息披露要求。
如上市公司披露公告不屬于《備忘錄三號》《備忘錄四號》《備忘錄五號》所附的公告格式指引范圍的,應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科創板上市規則》等規范性文件的要求編制并披露相關公告。
三、明確涉及業務操作事項的信息披露要件
《備忘錄六號》適用于涉及上市公司業務操作相關事項的申請辦理及信息披露。其中,股東大會、權益分派等事項,需要使用本所提供的公告軟件編制并通過系統提交XBRL實例文檔;股份上市、超額配售選擇權、停復牌、要約收購、現金選擇權、債券類等事項,需要按照《備忘錄六號》附件的要求編制、披露公告,并辦理相關操作。
四、明確年度報告相關事項的辦理要求
《備忘錄七號》適用于上市公司年度報告編制期間相關事項的辦理,主要包括年度內部控制信息的編制和披露、獨立董事履行職責、關聯方資金占用及資金往來的專項說明等。年度報告編制期間,上市公司及相關方須按照《備忘錄七號》及附件的要求辦理相關事項。
五、明確融資融券、轉融通的相關信息披露口徑
融資融券、轉融通屬于以上市公司證券為標的或擔保品的特殊證券交易。《備忘錄八號》明確了特殊證券交易賬戶所持證券合并計算的原則、權益變動或收購的披露要求,以及特殊證券交易情形下部分股份轉讓限制的豁免適用。上市公司須以此作為信息披露股東持股情況的計算口徑,適用相關披露要求。
上述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全文可至本所網站(http://link.233.com/17298)“規則”下的“本所業務指南與流程-科創板業務指南與流程”欄目查詢。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科創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第一號--信息披露業務辦理指南
科創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第二號--信息報送及資料填報業務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