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金融基礎知識科目重點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主要包括:資本市場的分層特性、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主要內容與結構特征、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現狀與發展趨勢、場內交易市場、場外交易市場、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的概念、上市公司的類型和管理規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掛牌公司、私募基金市場、區域股權市場、券商柜臺市場、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的概念與特點等重點內容。
三、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現狀與發展趨勢
(一)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現狀
我國資本市場從20世紀90年代發展至今,資本市場已由場內市場和場外市場兩部分構成。其中,場內市場的主板(含中小板)、創業板(俗稱“二板”)和場外市場的全國C/J,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俗稱“新三板”)、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證券公司主導的柜臺市場共同組成了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多層次資本市場研究”課題組表示,場外股權交易市場是中小企業融資的有效途徑,而我國現有的類似融資渠道卻難以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STAQ和NET系統的主要目的在于為非上市的國有企業改制服務。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滿足中小企業融資需求,已成為中國經濟發展難以回避的話題。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必須大力發展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建立統一互聯的證券市場。
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顯然包括多層次的股權交易市場和多層次的債權交易市場,就后者而言,我國已經形成了交易所債券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但股權市場依然主要是深市和滬市的A股主板市場。因此,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關鍵一環就在于發展多層次的股權市場。從國外成功的經驗看,在股權市場中,除了主板和二板之外,場外交易的股權市場無疑也是這種多層次市場體系中不可或缺的主體之一。
(二)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必要性
中國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重要意義在于:
(1)有利于滿足資本市場上資金供求雙方多層次化的要求。
(2)有利于提供優化準入機制和退市機制,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
(3)有利于防范和化解我國的金融風險。
(三)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戰略構想
1.建立以深滬交易所為核心的主板市場
將現有的滬深兩市定位于中國證券市場的“精品市場”。由于該市場發展歷史較長,成熟度也較好,可以結合二板、三板市場輸送來的優質公司進入和現有不良公司的退出(可以退市,也可以轉向二板、三板進行交易),逐漸建立起我國的證券精品市場。該市場主要面向規模大、業績佳的成熟知名大企業,其公司來源應主要來自二、三板市場,在滿足特定情況的條件下,也可以在主板市場上進行增發進行再融資,但未達到這些指標的公司,不能通過主板市場再融資,特別是不能通過股權再融資的方式“圈錢”,這樣才能充分保證主板市場公司的質量,降低該市場的風險。
2.建立以中小科技創業企業為核心的二板市場目前,國際上的創業板市場主要有三種典型的模式:
(1)一所二板平行模式。一所二板平行模式即在現有證券交易所中設立一個二板,作為主板的補充,與主板一起運作,兩者擁有共同的組織管理系統和交易系統,甚至相同的監管標準,不同的只是上市標準的高低,兩者不存在主、二板轉換關系。
(2)一所二板升級式。該模式即在現有證券交易所內設立一個獨立的,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交易市場,上市公司除須有健全的會計制度及會計、法律、券商顧問和經紀人保薦外,并無其他限制性標準,主板和二板之間是一種從低級到高級的提升關系。
(3)獨立模式。獨立模式即二板市場本身是一個獨立的證券交易系統,擁有獨立的組織管理系統,報價交易系統和監管體系,上市門檻低,能最大限度地為新興高科技企業提供上市條件。
3.發展場外交易市場,有重點、有選擇地推進區域性交易市場的建設
我國三板市場體系的建立應采取“條塊結合”的模式,既有集中統一的場外交易市場,又有區域性的股權、產權交易市場。具體思路如下:
(1)借鑒發達國家經驗,發展場外交易市場。
(2)在加快發展場外交易市場的同時,應積極規范地區性股權交易中心。
(3)為了解決高新技術企業的產權交易和轉讓問題,應積極穩妥地發展地方產權交易市場。
四、場內交易市場
(一)場內交易市場的定義
場內交易市場又稱證券交易所市場或集中交易市場,是指由證券交易所組織的集中交易市場,有固定的交易場所和交易活動時間。在多數國家它還是全國唯一的證券交易場所,因此是全國最重要、最集中的證券交易市場。
證券交易所是指經國家批準,有組織的、專門集中進行有價證券交易的有形場所。證券交易所實行“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交易價格由交易雙方公開競價確定,實行“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競價成交原則。
競價一般有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
(1)集合競價指在每日開盤時,交易所電腦主機對開市前(我國是每日上午9:15~9:25)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進行的一次性撮合處理過程。
(2)連續競價是在開市后的正常交易時問不斷競價成交的過程。證券交易所有會員制和公司制兩種形式,通常大多數國家實行會員制。
(二)場內交易市場的特點
(1)集中交易。場內交易市場集中在一個固定的地點(證券交易所),所有的買賣雙方必須在證券交易所的管理之下進行證券買賣。
(2)公開競價。場內交易市場證券的買賣是通過公開競價的方式形成的,即多個買者對多個賣者以拍賣的方式進行討價還價。
(3)經紀制度。在場內交易市場買賣證券活動必須通過專業的經紀人。
(4)市場監管嚴密。在場內交易過程中,證券監督部門及證券交易所對從事證券交易各種活動監管嚴密,以保證場內交易市場有效有序的運行。
(三)場內交易市場的監管
1.監管當局對證券交易的核準
核準的具體內容包括:
(1)審核上市交易申請。
(2)審查證券交易所的初審意見。
(3)經監管當局同意后,證券交易所出具《上市通知書》通知申請者,并予以公告,同時將證券掛牌交易。
2.對上市公司的持續性監管
對上市公司持續性監管的重點是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包括上市公司初次發行的信息披露,以及上市后的持續性披露。
3.制止和處罰交易當中的違法行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