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掌握公開發行的條件及要求。掌握輔導工作的基本要求。
掌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條件及要求;掌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內核保薦和承銷商備案材料。掌握首次公開發行申請文件的目錄和形式要求。熟悉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核準程序、發審委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審核工作。了解發行審核委員會會后事項。掌握發行人報送申請文件后變更中介機構的要求。熟悉關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專項復核的審核要求。
第一節IPO的輔導
1、2006,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前,聘請輔導機構進行輔導,保薦人及其保薦代表人應當勤勉盡職、誠實守信原則。
2、輔導工作總體目標:公司治理機制來源:考試大
3、輔導工作原則:4點原則。P100
4、輔導機構:保薦機構、不得干預的制度,未參加輔導的處理方法來源:考試大
5、輔導人員
6、輔導對象:5%的比例要求
7、輔導協議:內容,協議規定,履行與解除協議的方式
8、輔導工作的底稿5年存放
9、應重新輔導的四種情況:控制人變更,主營業務發生變化,1/3管理人員變更,三年內未推薦首次發行的
10,證監會監管采取登記備案監管形式,工作備案管理制度檔案期管理不少于5年。考試大論壇
11、三種情況認定為不合格。P105
第二節申請文件的準備
1、保薦人盡職調查是要充分了解發行人經營情況及其面臨的風險和問題
2、保薦人盡職調查的要求:調查重大信息;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專業知識;獨立判斷和審慎核查能力;工作底稿制度;接受監督;履行盡職調查義務
3、申請文件:準則第9號,P108
4、招股說明書是向非特定投資人提出購買或銷售其股票的邀請性文件
5、招股說明書內容與格式準則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6個月有效
6、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不是發行人發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價格信息,發行人不得據此發行股票
7、招股說明書摘要是對招股說明書內容的概括,是有發行人編制,它無須包括說明書各部分全部內容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8、其他材料包括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盈利預測、法律報告、輔導報告等
9、審計意見的類型: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拒絕表示意見
10、法律意見書律師對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的法律問題依法明確作出結論性的意見
11、輔導報告是保薦人或主承銷商對擬發行證券的公司輔導工作結束后,就輔導情況、效果及意見向有關主管單位出具的書面報告
第三節IPO的條件和推薦核準
1、主體資格:合法性;三年以上存續;注冊資格足額;生產經營合法;主營業務等不變;股權清晰
2、獨立性:資產、人員、財務、機構、業務考試大論壇
3、規范運行P123-124
4、財務方面:特別注意發行人符合的條件:一是,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正且累計超過3000萬;現金流量凈額超過5000萬;發行前總股本額不低于3000萬;最后無形資產不超過20%
5、承銷商備案材料包括承銷說明書、承銷商承銷資格證書復印件、承銷協議、承銷團協議
6、備案材料合規審核要點:材料是否完備;說明書內容是否完備,附有盡職報告否;超過5000萬的,應有承銷團承銷;承銷費用;等等P126
7、核準程序:五步P129
8、申報由保薦人向證監會申報
9、受理在5個工作日以內
10、預披露的網站
11、初審由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
12、決定后6個月之內必須發行
13、發審會在審核工作中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以記名投票表決,只執行一次審核考試大論壇
14、委員7名,5人過
15、發審委審核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非公開發行證券申請,適用特別程序規定
16、發審會實行問責制度
17、會后事項,屬于了解內容,注意P135中提到的不再提交發審會的全部條件
18、變更中介機構的要求:發行人更換保薦人應重新履行申報程序,并重新辦理發行人申請文件的受理手續。更換后的保薦人應重新制作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并對文件進行質量控制。發審會后更換保薦人的,原則上應重新上發審會。
19、復核的審核要求:發現有重大疑問的,委托另外的進行專項復核
20、復核的目點,是為發行人申報財務會計資料的可靠性提供重要依據來源:www.examda.com
21、專項復核的范圍:專項復核的問題應明確可操作,針對定期的財務數據,而不涉及申報期間的以外的事項
22.專項復核報告的四項內容:P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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