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應當在創立大會召開15日前通知
臨時股東大會提前15日通知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持續督導期間,披露年度報告、中期報告起15日內在證監會指定網站披露跟蹤報告
發行完成后15日內,報送承銷總結報告
全部發行完成后15日內,將超額配售情況報告證監會和交易所備案
考試技巧: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短期提分的終極武器│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備考沖刺作戰全攻略
通關利器:零基礎如何快速取證?,雙講師聯合解密>>
互動平臺【微信公眾號:zq_233 |QQ群號:333018491|233網校APP下載】
掃一掃,獲取證券最新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