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分析15答案
1 .C 2. C 3. D 4. ABD 5. ABCD
6.這起火災事故是由動火引起的。動火前雖取樣分析合格,辦理動火證,但由于對一樓管道法蘭的密封狀況不摸底,最終釀成了事故。事故分析會上,經分析確認,循環機出口總管的三通法蘭有輕微泄漏現象。該法蘭距二樓動火處約1 m多高,而且不垂直。所以取樣時很難取到微漏的易燃物質。再加上動火時防護措施不當,造成火星及焊渣四濺,開始沒事,后來火星引燃微漏的易燃物質。另外,該法蘭處在加高壓墊時襯了一層鋁板,火災發生后,鋁制品迅速溶化,致使火勢增大。
7.(1)在合成車間廠房內動火應按特殊動火對待,特別是在循環機周圍,應禁止動火。眾所周知,合成車間廠房二樓為氮氫壓縮機和循環機,設備多,管道密,各臺壓縮機1一6段壓縮的均為易燃易爆氣體,靜動密封點多,在這一區域動火極不安全。因此即使分析 合格,動火時仍要小L."謹慎,防護措施更應切實有效。否則,盡管分析合格,仍有發生事故的可能。
(2)循環機周圍在開車生產時,應不動火或少動火。我們知道,循環機的作用是將氨合成塔未徹底反應的氮氫氣經冷凝分離后再由循環機加壓重新送人氨合成塔。因此,循環機周圍及管道內輸送的是氮氫氣,氫氣屬爆炸氣,爆炸下限低,一旦泄漏,遇明火或經摩擦產生靜電火花,極易發生著火和爆炸事故。因此無特殊情況,一般不允許動火。
(3)動火證的簽發和安全措施的制訂必須符合客觀實際。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焊渣火星掉到下面,引燃微漏的法蘭,說明防范措施上有漏洞,類似這樣的動火應該采取隔離措施,將火星和焊渣攏住而不許其四濺,如果隔離措施得當,這起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4)動火前的防范措施要切實可行。這起事故發生之前,動火人和監護人采取的防范措施顯然沒有做到這一點。蒸汽和滅火器在循環機傳送的氣體著火時根本不起作用,因為傳送氣體壓力高達30 MPa,蒸汽和滅火器顯然達不到滅火目的。
8.(1)壓縮機廠房一樓的電纜應有防護裝置,或應架設在遠離可燃氣泄漏的安全處。至少不能架設在有火災先燒毀電纜的地方。
(2)由于一樓為各臺壓縮機的機窩和各分離器、冷卻器,壓縮機的潤滑油污染設備管道和地面,一旦有火災,火勢極易蔓延,所以要定期清理管道設備上的油污。
(3)由于擴改建的原因,造成合成車間一樓設備過多,致使原來設計的空間小,過于狹窄,稍遇事故,極易形成連鎖反應,造成更大損失,這些問題都是擴建時應該考慮而沒考慮到的。
(4)為使高壓法蘭密封效果更好,有的企業在高壓法蘭加高壓墊時襯上一塊鋁質密封墊,這樣的鋁制墊也許對密封有好處,可一遇火災,事故極易蔓延,火勢不但難以控制,反而會迅速擴大。因此,從這起事故看,高壓法蘭處不宜加鋁制品墊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