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北京市2012年度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人考發[2012]21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北京市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京人社發〔2009〕9號)和《關于2012年度北京市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交通行業安全)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2〕47號)精神,現將北京市2012年度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工程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4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二)取得工程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三)取得工程類本科以上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或取得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1年12月31日。
二、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2012年6月30日 | 9:00-11:00 |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
14:00-16:30 | 安全生產實務與案例分析 |
(二)每個專業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實務與案例分析》2個科目。
三、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本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統一印制,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有效。
四、報名辦法
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辦法,請報考人員使用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或中國建設銀行的網上支付卡進行網上支付。具體操作按照“非首次報考人員”和“首次報考人員”兩類人員管理。
(一)非首次報考人員,須于2012年3月29日10:00至4月16日17:00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網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網上的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
(二)首次報考人員操作程序如下:
1、報考人員須于2012年3月29日10:00至4月10日12:00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填寫提交《北京市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考試資格審核表》(以下簡稱《資格審核表》);
2、按照規定上傳本人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證件照1張,要求格式為.jpg,大小為10-20KB之間;
3、上傳成功后,使用A4紙打印《資格審核表》,在規定位置粘貼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證件照1張,經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干部)部門或檔案存放部門審核后蓋章;
4、持《資格審核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下同)、學歷證書(上述證件均須原件),于2012年4月9日至10日(9:00-12:00;13:00-16:00)到北京建工培訓中心(地址:東城區東直門外新中街11號,聯系電話:64165149、64177528)進行資格審核;
5、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務必于2012年4月16日之前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在網上繳納報考費用,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方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三)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2012年6月26日10:00至6月29日17:00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其他
(一)考試大綱相關事宜
1、危險物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煤礦安全、非煤礦礦山安全、其他安全5個專業報考人員可登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網址:www.chinasafety.gov.cn),查詢《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的通知》(安監總廳人事〔2008〕164號)文件并下載考試大綱。
2、交通行業安全專業報考人員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www.bjrbj.gov.cn),查詢《關于2012年度北京市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交通行業安全)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2〕47號)文件并下載考試大綱。
(二)考試咨詢電話: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