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事局人事考務中心
保考函[2010]12號
關于做好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有關單位:
根據河北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2010]16號)的要求,為做好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2010年9月4日和5日舉行,考點設在省會石家莊。
考試時間及科目:
9月4日 | 上午09:00—11:30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
9月5日 | 上午09:00—11:30 安全生產技術(自備計算器) |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自備計算器) |
二、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①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②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③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④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⑤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⑥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二)免試條件: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三、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四、2010年我省統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為:2010年4月22日至5月13日,網址是:www.hebpta.com.cn。
審核報名時間為:2010年5月17日-21日,地點:保定市行政服務大廳,電話:3355056。
各單位的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上傳照片,保存提交,通過審核后即可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打印的報名表和相關證件(學歷證、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兩份并加蓋公章,到保定市人事考務中心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和現場交費,即完成報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交部分科目免試表(附件1)2份和相關免試材料原件(學歷證、2002年9月前取得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及復印件。部分科目免試表可從網站下載,或通過其他正常渠道獲得,報考人員手工填寫即可。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人事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3]13號)的規定,認真組織好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相關材料要求審查原件,考生報名表、部分科目免試表和證件復印件要有審查人簽字并加蓋公章。考試合格人員報名表由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和人事(職改)部門蓋章存入考生本人檔案
五、對有偽造學歷或資歷證明、找人替考、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一經發現,將取消其考試資格及其考試成績,一年內不得再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六、2010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內容按照《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08年版)》的要求執行,考試科目設置不變。《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時要認真閱讀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嚴格按照要求在指定區域內作答,超出區域作答無效。主觀題部分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筆書寫作答,客觀題部分必須使用2B鉛筆填涂。其余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應考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由考點配發,在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七、根據冀價行費[2007]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考務費每人57元,其余3科考務費每人每科53元。
附件:
1、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免試表
保定市人事局人事考務中心
二0一0年四月十日
附件1
___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表
檔案號 (保證成績滾動管理,請老考生務必填寫原檔案號,新考生不用填寫)報名序號
姓 名 | 身份證號 | 照 片 | ||||||
畢業學校 | 畢業時間 | |||||||
學歷 | 所學專業 | |||||||
專業技 術職務 |
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年限 | |||||||
專業技術職務取得時間 | 參加工作時間 | |||||||
工作單位 | 主管部門 | |||||||
通訊地址 | 聯系電話 | 郵編 | ||||||
單位 人事 部門 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市人事考試中心意見 | 審查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
注:在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87號)下發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