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縣(市),開發區人事局,市直各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黑人保函[2010]14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國人部發[2003]13號)文件中規定的報考條件的人員(附件),均可自愿報名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科目
2010年9月4日上午9:00-11:30《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2:00-4:30《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2010年9月5日上午9:00-11:30《安全生產技術》
下午2:00-4:30《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三、考試成績管理
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成績采取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四、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0年4月12日-4月28日(節假日可報名)報名考生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link.233.com/22480)的“網上報名”欄目,按照全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網上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照片,從報名網上直接打印報名表(供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2009年度在外省市參加考試的考生,按照新考生報考。
(二)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2010年4月22日-4月28日(節假日休息)首次報名的考生須攜帶報名表(加蓋單位印章)和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畢業證和職稱證書原件)續考的考生只須攜帶報名表;2009年度在外省市參加考試的考生還須攜帶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出具的轉考證明,否則往年成績無效。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哈爾濱市考區確認地點為道里區地段街10號二樓大廳。
(三)網上交費
網上交費時間:2010年4月22日-4月29日。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須重新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link.233.com/22480)的“網上報名”欄目,進入全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點擊“查詢修改”重新登錄,按提示進行網上交費。每人報名費15元,考務費:《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32元;其余每科28元。網上交費后概不退費。
網上交費后,考生如需收據,請于6月28日-7月2日到資格審查考區考試管理機構領取。
(四)準考證打印
本次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生須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link.233.com/22480) “準考證打印”欄目,按要求錄入相關信息即可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2010年8月25日-9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準考證后,請仔細核對準考證上相關信息,如有問題須在2010年9月3日前與考試中心聯系。
五、考生須知
(一)考生領取準考證后,請仔細核對準考證上相關信息,如有問題及時與報名點聯系。
(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卷,繼續采用網絡閱卷,考生在答題時須注意: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黑色墨水筆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規定的題號和位置上作答。其余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應考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普通函數計算器。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由考試組織部門配發,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附件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且在2002年底之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