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價格鑒證師、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藥師、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09]2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把安全工程師站點加入收藏夾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9月5、6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及科目如下:
9月5日
9:00—11:30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14:00—16:30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9月6日
9:00—11:30安全生產技術
14:00—16:30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二、成績管理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考試,即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
三、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安全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免試條件: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暫行規定》下發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四、考試報名
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交費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2009年6月30日-7月9日。
現場確認、交費時間:7月6日-9日。
現場確認地點:濟南市安全生產協會(益壽路1號,院內辦公樓1層西側105室)。聯系電話:88576105,66608354。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陸濟南人事編制信息網(網址:www.jnrs.gov.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程序如下:
1、報考人員應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按要求上傳照片。
2、下載《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和《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個人保留,一份存報名確認點。
3、向所在單位提交本人報名表、承諾書、身份證、畢業證等有關證件,由單位初審并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4、攜帶報名表、承諾書及有關證件到現場確認地點辦理審查、確認、交費手續,逾期不交費的,視作放棄。
5、報考人員在現場確認、交費后,于2009年7月6日—13日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核對報名信息,發現有誤及時到現場確認點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按正確信息進行處理,責任自負。
6、考生可通過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兩者缺一不可)直接在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上(網址:www.rsks.sdrs.gov.cn)下載準考證,下載時間為考試前一周。
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
五、收費標準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魯價費發[2004]56號文件規定,收取考務費:客觀題每人每科58元,主觀題每人每科62元。
六、有關事項及要求
1、2009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內容按照《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08年版)》的要求執行,考試科目設置不變。《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卷,采用網絡閱卷。其余三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2、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輯功能的普通函數計算器。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3、為方便考生,考試大綱與考試輔導教材征訂工作與報名工作同步進行,考生可根據自愿的原則,報名的同時在報名點直接征訂教材。
4、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的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身份證相符。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責任自負。
5、處于禁考期的各類人事考試嚴重違紀人員不得報考。
各單位要嚴格報名條件,認真審核報考資格和有關證件,嚴格履行簽字蓋章手續,嚴防條件不符、偽造證件、禁考期內、冒名頂替人員報考。對提供假學歷、假證明、虛假材料進行報名及考試期間有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原人事部3號令)嚴重違紀條款處理。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