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 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 相關業務滿7 年;或取得其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 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 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它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 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 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 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 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 2 年;或取得其它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 3 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 相關業務滿 1 年;或取得其它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 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 1 年。 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 2002 年 9 月 3 日之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 滿 10 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 術》2 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 事故案例分析》2 個科目的考試。此類人員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報 考級別為“免二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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