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5號),為做好我區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工作
2010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區人社廳與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資格審查和考試用書的征訂工作。
各地、州、市報考人員到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到當地人事局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自治區直屬單位、中央駐疆在烏單位的報考人員在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統一到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無主管單位的個人可在自治區工商業聯合會(會員部)或自治區人才服務中心人事代理部辦理報名手續。
二、考試科目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類考試。報考全部科目的考生必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條件報考二科的考生必須在當年通過全部科目。
三、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全部科目的考試: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免試條件: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下發之日前(2002年9月3日)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四、報名時間及程序
1、報考者于2010年5月5日—6月5日登錄新疆人事考試中心(www.xjrsks.com.cn)網站,認真閱讀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進行網上報名。
2、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如實、準確填寫《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的科目選擇和各項內容。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續考考生請認真填寫檔案管理號。
3、報考者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照片為近期免冠證件照,文件格式為JPG格式,大小應小于20K.考生上傳照片經考試中心審核通過后,考生方可下載打印《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
4、考生攜帶《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進行資格審查。烏魯木齊的考生到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進行資格審查(雙休日休息),各地、州、市的考生到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資格審查。
續考考生不需進行資格審查,可直接在主管單位的人事部門辦理報名手續。
5、各地、州、市資格審查地點由當地人事考試中心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商定。
6、各地、州、市、自治區直屬單位于2010年7月1日-7月10日將考生的報名表報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
五、考試時間
2010年9月4日—9月5日(均為北京時間)
9月4日
09:00—11:30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14:00—16:30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9月5日
09:00—11:30安全生產技術
14:00—16:30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六、考場設置
根據國家關于執(職)業資格類考試考點設置的有關規定,本次考試全區在烏魯木齊市、喀什、克拉瑪依市設立考點。考生可在網上報名時選擇考試地點,提交報名表后考生不能再更改考試地點。
新疆人事考試中心
二0一0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