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應急管理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調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即為通過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
那么,2017年的安全工程師成績可以保留嗎?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績分別對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科目合格成績。對于新制度實施前只通過部分考試科目的人員,2019年再次報考時可根據所在單位行業類別由考生選擇報考專業類別。
即為,2017年的成績遵循2年一個周期滾動管理辦法,到2019年已失效;2018年的成績遵循4年一個周期滾動管理辦法,到2021年。老考生報考2019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只需報考2018年未通過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