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3—4 分)
一、必會考點 考點一: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證書
第三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
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聯系 1:《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作業目錄:
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高處作業、制冷與空調作業、煤礦安全作業、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
作業、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煙花爆竹安全作
業、安全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作業。(口訣:為金礦花+高冷電焊切)
聯系 2:沒證上崗怎么辦?兩部規定不一樣怎么辦?
1、《安全生產法》規定如下:
第九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
上崗作業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
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
下的罰款。
2、《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規定如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責令限期
改正,可以處 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 5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
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 1萬元以上 2萬元以下的罰款。
考點二:安全評價與安全設施“三同時”
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
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第三十二條,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應當按
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機構進行安全評價。(口訣:危金礦)
聯系:工程概算、工程預算傻傻分不清楚
1、《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
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
建設項目概算。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八條,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
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3、《職業病防治法》第十八條,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
(預防疾病)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
建設單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第三天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3—4 分)
一、必會考點 考點一: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證書
第三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
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聯系 1:《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作業目錄:
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高處作業、制冷與空調作業、煤礦安全作業、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
作業、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煙花爆竹安全作
業、安全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作業。(口訣:為金礦花+高冷電焊切)
聯系 2:沒證上崗怎么辦?兩部規定不一樣怎么辦?
1、《安全生產法》規定如下:
第九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
上崗作業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
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
下的罰款。
2、《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規定如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責令限期
改正,可以處 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 5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
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 1萬元以上 2萬元以下的罰款。
考點二:安全評價與安全設施“三同時”
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
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第三十二條,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應當按
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機構進行安全評價。(口訣:危金礦)
聯系:工程概算、工程預算傻傻分不清楚
1、《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
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
建設項目概算。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八條,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
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3、《職業病防治法》第十八條,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
(預防疾病)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
建設單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考點三: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責任,驗收
第三十四條,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必
須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并對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
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前,應當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負有安全
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單位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危金礦)
聯系:全書把握好四處驗收跟政府部門有關,其余的“驗收”基本都是生產經營單位(建設單位)
自行驗收。政府部門“監督”。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條,因工程建設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設、
增設管線設施,應當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門的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還應當征得公安機關交通管
理部門的同意。
施工作業單位應當在經批準的路段和時間內施工作業,并在距離施工作業地點來車方向安全距離處
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采取防護措施;施工作業完畢,應當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
全隱患,經道路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驗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復通行。
2、《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第二十二條,煤礦建設工程竣工后或者投產前,應當經煤礦安全監察機
構對其安全設施和條件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和條件進行驗收,應當自收到申請驗收文件之日起
30 日內驗收完畢,簽署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意見,并書面答復。
3、《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六條,對特殊建設工程實行消防驗收制度。
特殊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應當向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申請消防驗收;未經消防驗
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4、《職業病防治法》第十八條,醫療機構可能產生放射性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其
放射性職業病防護設施經衛生行政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他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
施應當由建設單位負責依法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
對建設單位組織的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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