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員提問1:
請老師把今年內容有所改變的告訴俺,俺今年第一次,報了四門,現請假備考,準備一次通過四門,請老師把易考錯的告訴俺,謝謝!
老師回答1:
你好.
請看課件.
今年有變化的內容有:
一、有關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方面;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07年6月1日施行,《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同期廢止,2007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增加《條例》相關內容,考試大綱中有關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內容以《條例》為準。
二、有關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方面;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2007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報名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2007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將于9月8日、9日進行,為了做好報名考試相關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有關單位要按照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7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18號)要求,積極配合當地人事部門做好報名考試有關工作,保證考試工作順利實施。
二、按照《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有關考培分離的規定,凡參與考試有關工作的人員,不得參加與考試有關的培訓工作,也不得參加考試。
三、考前培訓堅持自主組織、自愿參加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名義組織應考培訓。
四、今年對考試大綱不做調整,2006年考試大綱中注冊、執業等考試內容以新頒布的《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為準。
學員提問2:
于老師:
事故調查這一章有變化:二、鑒于《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07年6月1日施行,《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同期廢止,2007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增加《條例》相關內容,考試大綱中有關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內容以《條例》為準。怎么辦?盼指教!
老師回答2:
你好。
考試大綱中有關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內容以《條例》為準。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有關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內容為今年考試的有關內容。但是,答題時一定要注意題干是依據哪部法規進行提問的,答案必須和題干相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