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技術》精粹要點:特種設備的基本概念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內專用機動車輛。分承壓類和機電類。
1、承壓類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
鍋爐:容積≥30L;出口水壓≥0.1MPa(表壓)且功率≥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
壓力容器:最高工作壓力≥0.1MPa且壓容乘積≥2.5MPa•L的固定、移動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0.2MPa且壓容乘積≥1.0MPa•L的氣瓶;氧倉;
壓力管道:最高工作壓力≥0.1MPa且公稱直徑>25mm的管道。
2、機電類特種設備
電梯: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
起重機:額定起重量≥0.5t的升降機;起重量≥1t,且提升≥2m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
大型游樂設施:線速度≥2m/S;運行高度≥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