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公告
為貫徹《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11號令,以下簡稱《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我省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注冊受理、繼續教育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注冊申請的受理部門
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安監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注冊安全工程師申請注冊的受理工作。
二、受理條件
根據《管理規定》的規定,申請注冊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二)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工作或者在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等相關工作。
三、申請注冊及受理程序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有關規定,申請初始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以及重新注冊的人員應首先登陸相關網站辦理注冊申報或登記手續后,方可向省級注冊受理部門報送書面注冊申請材料。
(一)注冊申報
1. 網上注冊。申請人先可以通過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http://link.233.com/12606)首頁“在線辦事”欄目中“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系統”、或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網站(http://link.233.com/26751)首頁的“快速通道”欄目中的“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系統”登錄,并按照步驟進行操作,注冊申請提交后應妥善保留登錄密碼,以便以后登錄查詢。
2.確認注冊申請提交完成后,將申請表按照要求雙面打印,加蓋聘用單位公章或者人事部門公章,由本人或聘用單位將全部書面申請材料報送省級注冊受理部門。報送的書面注冊申請材料內容應與網上注冊申報的內容一致。
3.注冊申請人應及時關注申請審核狀態,發現被申請未通過審批后,應及時重新上報或與注冊受理部門聯系。
(二)注冊受理
1.申請人或聘用單位將書面注冊申請材料報省級注冊受理部門受理,省級注冊受理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對申請人的書面材料進行初審,符合受理條件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申請的書面憑證。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省安監局將符合注冊條件的申請材料等報送國家安監總局。
2.國家安監總局自收到申請材料20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審并做出書面決定。準予注冊的,自做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公眾媒體上予以公告,頒發執業證;不予注冊的,書面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
四、申請注冊應提交的材料
初始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重新注冊和補證,分別提交以下材料:
(一)初始注冊
1.初始注冊申請表(將網上填報并自動生成的申請表按照雙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蓋單位公章,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聘用證明)復印件;(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4.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工整寫上申請人姓名、序號,若在申請表中上傳照片,提交的照片則應與申請表中照片一致)。
(二)延續注冊
1.延續注冊申請表(將網上填報并自動生成的申請表按照雙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蓋單位公章,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聘用證明(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4.聘用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執業期間履職情況證明材料;
5.注冊有效期內達到48學時的繼續教育證書(復印件);
6.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工整寫上申請人姓名、序號,若在申請表中上傳照片,提交的照片則應與申請表中照片一致)。
(三)變更注冊
1.變更注冊申請表(將網上填報并自動生成的申請表按照雙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蓋單位公章,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
3.申請人與原聘用單位合同到期或解聘證明(復印件);
4.與現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聘用證明(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5.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工整寫上申請人姓名,若在申請表中上傳照片,提交的照片則應與申請表中照片一致);
(四)重新注冊
1.重新注冊申請表(將網上填報并自動生成的申請表按照雙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蓋單位公章,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聘用證明(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4.申請注冊前3年內達到48學時的繼續教育證書(復印件);
5.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工整寫上申請人姓名,若在申請表中上傳照片,提交的照片則應與申請表中照片一致)。
(五)補辦執業證
1.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補辦申請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4.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2張。
五、申請注冊時間和地點
(一)初始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省內變更)、重新注冊申請和補證的受理時間一般為每月21日至30日(正常工作日內)。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受理時間另行通知。
注冊地點:浙江省安監局辦事大廳(杭州市體育場路479號9樓東側)。
(二)變更到省外的注冊申請可以在工作時間內隨時到受理地點辦理。
受理地點:杭州市西溪河下77號,浙江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教材考核科辦理。電話:0571-88073345。
六、繼續教育
根據《管理規定》,注冊安全工程師在每個注冊周期內應當參加繼續教育,時間累計不得少于48學時。繼續教育由省安監局按照國家安監總局統一制定的大綱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由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承擔,聯系電話:0571-88068048。
七、有關注意事項
(一)為確保注冊受理工作公開、公正、公平,在申請注冊時,申請人應提供申請材料的原件,并交省安監局辦事大廳驗證。申請人和聘用單位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申請人在提出注冊申請前,要了解和掌握《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認真填寫網上申請表,仔細核對無誤后再打印蓋章,確保注冊工作順利進行。
(三)申請人一人一次不得同時申請兩類以上注冊(主要是指同時申請變更注冊和延續注冊);變更注冊申請人員執業證有效期離到期不足1個月的,先延續注冊后再變更注冊。
(四)國家安監總局準予注冊的人員名單,將在省安監局網站(http://link.233.com/19189/)上發布公告。屆時,請本人或聘用單位攜帶受理申請的書面憑證到省安監局辦事大廳領取執業證。
省安監局辦事大廳聯系電話:0571—87056933、87056935。
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聯系電話:0571-88073345,0571-88068048。
特此公告。
附件: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補辦申請表
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