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考人員范圍及條件
(一)報考范圍:生產經營單位中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和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服務的中介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它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它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它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它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或取得其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免試2科(考2科)者條件
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在2002年9月3日之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四、報名時間、程序及要求
報名時間為2008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參加考試須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審核同意,持有關證明材料到所在市、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名,經地州市職改辦審核后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中央在蘭和省直單位考生直接到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名)。
2008年5月30日前各市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將報名材料、報考費和教材征訂情況匯總后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及費用
1、考試報名表、報名信息卡各1份;
2、本人學歷畢業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1份;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年限證明1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黑白免冠照片2張;
6、考試費每科60元;
7、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花名冊(由報名單位填寫)。
五、注意事項
1、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滾動周期為2年,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請報考人員保管好自己的檔案號,以備下年度報名時使用。 2、報考人員要按文件規定如實填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并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3、本次考試在蘭州設考場。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非立式、無存貯和編輯功能)。客觀題不發草稿紙,主觀題配發草稿紙。
4、為配合考生學習,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編寫了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輔導用書,報考人員可到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名點訂購。
聯系電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0931-3730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