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管理辦法》第四章繼續教育的周期與學時要求
繼續教育的周期與資格證書登記的周期相同,即——資格證書頒發日起,每2個自然年為1個繼續教育周期;持證人員持有多個證書的,以取得第一個證書的時間計算繼續教育周期。
即,2018年獲得銀行從業資格證,則2020年需進行“繼續教育”。
需要完成的學時:
持有初級資格證書的人員,在每個繼續教育周期內,應至少完成總計30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其中,通過繼續教育網絡學習系統完成的網絡培訓不少于20學時;其余學時可選擇在該系統上完成或通過參加考試辦公室認可的其他培訓完成。
持有中級資格證書的人員,在每個繼續教育周期內,應至少完成總計50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其中,通過繼續教育網絡學習系統完成的網絡培訓不少于30學時;其余學時可選擇在該系統上完成或通過參加考試辦公室認可的其他培訓完成。
從繼續教育的時效性和行業發展特征、要求出發,建議并鼓勵持證人員每年堅持完成一定學時數的繼續教育培訓。即持有初級資格證書的人員,每年應當完成不少于15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持有中級資格證書的人員,每年應當完成不少于25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
同時持有不同級別資格證書的人員,完成較低級別證書繼續教育要求的,其獲得的學時可用于較高級別證書的繼續教育;完成較高級別證書繼續教育要求的,可免除較低級別證書繼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