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考生,經對報名情況的分析,我會發現很多考生未能準確理解免考條件1、2項有關規定,隨意選擇免考條件,造成免考資格未能審核通過。
為避免此類情況,現將選擇免考條件的注意事項再次告知如下: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經評聘助理經濟師(金融專業)職務的;
備注:申請人需具有助理經濟師(金融專業)職務的聘書或出具由所在單位(需具有評聘助理經濟師資格的單位)用章(人力資源部人事章或公章)的證明材料(注明我單位xxx于xx年xx月評聘為助理經濟師職務,特此證明),且評聘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之前的,才能選擇此項免考條件,2013年12月31日之后評聘的不予認定。申請人將上述證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掃描后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銀行考試客服中心,以備核查,郵箱如下:qcbpservice@ata.net.cn。(以下證書僅供參考)。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資格(金融專業)證書的;
備注:必須是通過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舉辦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獲得由人事部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頒發的統一印制并用印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金融專業)證書的人員,才能選擇此項免考條件。其它證書(如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中保險專業、工商管理專業、人力資源專業及會計、理財規劃師等)均不予認定。按照申請表的要求將相關材料掃描后,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考試辦公室,以備核查,郵箱如下:miankao@china-cbi.net,進行免考資格審核。
參考樣式如下:
因國家部委改制,不同時期的證書略有不同,但專業名稱一定為金融,以下證書僅供參考。
如考生不符合免考條件,隨意圈選相關選項,造成漏報、錯報科目,可能會導致無法參加考試或者申領證書,故請廣大考生謹慎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