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考條件
符合《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有關銀行業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 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中任意一個專業的考試并合格,即可取得銀行業專業人員該專業類別的初級資格證書。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評聘助理經濟師(金融專業)職務的;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資格(金融專業)證書的;
3、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國銀行業協會頒發的《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的。
不符合免考情況舉例
申請免考只是適用于2013年及之前參加的《公共基礎》舊考試科目合格,用來免考新考試中的《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
若本身是2014年之后參加的《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這個科目的新考試通過了,不需要參與申請免考這個步驟!直接在連續兩次考試的有效期內參加《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考試合格后即可申請新版證書。
只通過原銀行從業舊考試中的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公司信貸、個人貸款專業科目,未通過公共基礎。
若想繼續獲得舊證書,不需要參與申請免考這個步驟!直接參加2014年之后《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新考試成績合格后,進入銀行工作即可申請舊版證書。申請舊版證書需要是銀行從業在職人員
會計從業證書、會計初中職稱證書、理財規劃師證書等其他財會金融類證書。
保險專業、工商管理專業、人力資 源等其他非“金融專業”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經濟師(金融專業)職務評聘日期未在規定時間內。
免考申請流程
免考條件1:2013年12月31日前,已經評聘助理經濟師(金融專業)職務的
申請人需出具由所在單位(需具有評聘助理經濟師資格的單位)用章(人力資源部人事章或公章)的證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證,掃描后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銀行考試客服中心,以備核查,郵箱如下:qcbpservice@ata.net.cn。
免考條件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資格(金融專業)證書的;
申請人需下載免考申請表,按照申請表的要求將相關材料掃描后,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考試辦公室,以備核查,郵箱如下:miankao@china-cbi.net。
免考條件3:《公共基礎》合格成績或證書
公共基礎科目成績合格證明的考生(含非從業人員),或者是已取得 中國銀行業協會頒發的《公共基礎》科目證書(證書有效)的考生都可以申請免考,申請人在報 名時直接選擇該免考條件,系統將自動核查是否符合,無需提交書面證明材料。
常見問答
問:憑會計從業、初中級會計職稱、理財規劃師等財經類證書可以申請免考《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嗎?
答:不可以。
問:如何判斷已經成功申請免考?
答:申請免考第1、2項的考生,從發送免考材料起,3個工作日后可登錄查詢入口自行查詢。如果查不到審核結果信息,請重新發送免考資料。申請免考第3項的考生,報名系統會自動關聯你的以前考試合格成績,系統將自動核查,無需提交書面證明材料
問:中級經濟師,高級經濟師是否符合免考條件?
答:符合,申請方式與初級經濟師申請免考方式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