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場紀律
1.開考前60分鐘考生可進入候考場所待考。監考人員將在開考前45分鐘內為考生逐一拍照,請考生聽從監考人員安排按順序入場,并核驗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
2. 考生拍照完畢進入考場后,如需離開考場必須攜帶準考證與有效身份證件,再次進場時需向監考老師出示。
3.考生進入考場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或護照),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入座后將證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備監考人員檢查。
4.考試開始20分鐘后不得入場,開考20分鐘內未能在考試機上登錄并確認的考生,視為缺考,考試系統將不再接受該準考證號登錄。
5.考試過程中,系統將提供電子計算器,考生可選擇使用鼠標方式或是數字鍵盤方式對其進行運算操作;同時,考場備有專用演算草稿紙,考生需自帶演算用筆。嚴禁考生將任何資料、紙張、計算器及各類無線通訊工具帶入考場。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并統一存放在指定處,違者按作弊論處。
6.考場為考生統一提供演算草稿紙。考生在演算草稿紙上必須填寫自己的姓名及準考證號,考試結束后由監考人員統一收回。
7. 考生遇到問題可舉手向監考人員詢問,但不得涉及試卷內容。
8. 考生要自覺遵守考場秩序,保持安靜,不準吸煙或吃東西,不得自帶水或食物進入考場。
9.考生在考試期間如需上廁所,應向監考人員舉手示意,在得到監考人員的允許后由工作人員陪同出入考場,再次進入考場時需向監考人員出示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件。
10.考生不得中途退場。開考30分鐘后,考生可提前提交試卷,并應立即離開考場。嚴禁抄錄試題,演算草稿紙必須上交監考人員,不得帶出考場,違者按作弊論處。提前交卷退場者需服從監考人員指揮,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