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過渡期全省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人員消防專業技術綜合考試的通知
各公安消防支隊,各有關單位:
根據《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36號)、江西省公安消防總隊《關于繼續實行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管理的通知》(贛公消發〔2016〕257號)的要求,為順利推進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管理工作,江西省公安消防總隊擬于近期組織開展全省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人員消防專業技術綜合考試?,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3月25日9:00—4月7日17:00
準考證打印時間:4月11日9:00—4月16日17:00
(二)考試時間
1、臨時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時間:2017年4月23日9:00—11:30
2、滅火器維修技能考試時間:2017年4月23日9:00—11:30
(三)考試地點
以準考證上的考點為準(4月22日下午16:00—17:00熟悉考場)
(四)考試方式:筆試
(五)考試題型:選擇題(單選題、多選題、案例分析題)
二、報名方法
分網上報名、網上打印準考證兩個階段進行。
(一)網上報名。網上報名委托于第三方服務機構,報名流程及其他相關事宜見南昌人才招聘網(www.ncrczpw.com)有關通知,進入應試人員報名注冊頁面,填寫報名表,核對信息無誤后,上傳考生本人近期(1年以內)免冠電子照片進行網上注冊,記下系統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考生報名序號及本人身份證號將作為考生的登錄標識,必須牢記)。
(二)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應試人員按規定時間登陸南昌人才招聘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考制度,網上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審查,成績公布后再對考試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報考指南》,對照報名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后再填報。報考時要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成績,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偽造、擅自涂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報名條件
(一)參加臨時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人員的報考條件: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茖W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茖W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4.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學歷或學位”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學歷或學位。
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人員主要是指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當中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當中從事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設施檢查、維護和管理工作的人員;從事消防設計、監理和施工的人員;從事過防火、滅火的退役消防警官。
“工作年限”主要指在取得自身學歷或學位證書之后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累積時間。以所工作過的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和社會保險繳費清單為準,其中退役消防警官以有權部門的任職命令或履職證明文件為準。
“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是指比照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同等條件再增加1年。
(二)參加滅火器維修技能考試人員的報考條件:
1、取得初中以上學歷畢業證書;
2、從事滅火器生產、維修或檢驗工作1年(含)以上。
“學歷”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學歷;“從事滅火器生產、維修或檢驗工作1年(含)以上”是指以滅火器生產、維修或檢驗企業出具的工作書面證明和社會保險費繳費清單為準。
以上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工作經歷等年限要求均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四、考試參考資料
(一)臨時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
1、公安部消防局組織編寫的2016年版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輔導教材《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2、江西省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人員消防專業技術綜合考試參考題庫。
3、其他有關資料。
(二)滅火器維修技能考試:
1、公安部消防局組織編寫的2016年版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輔導教材《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中與消防基礎知識、消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與消防職業道德、消防產品監管及滅火器維修相關內容。
2、滅火器和滅火劑等有關標準:《手提式滅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結構要求》(GB4351.1-2005)、《推車式滅火器》(GB8109-2005)、《干粉滅火劑第1部分:BC干粉滅火劑》(GB4066.1-2004)、《干粉滅火劑第2部分:ABC干粉滅火劑》(GB4066.2-2004)、《泡沫滅火劑》(GB/T15308-2006)和《水系滅火劑》(GB17835-2008)、《消防產品現場檢查判定規則》(GA588-2012)等。
3、江西省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人員消防專業技術綜合考試參考題庫與消防基礎知識、消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與消防職業道德、消防產品監管及滅火器維修相關內容。
4、其他有關資料。
五、其他有關說明
(一)省公安消防總隊對此次考試合格的人員頒發相應的證書,作為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審批、復審的有關資格條件。
(二)在實行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管理期間,臨時注冊消防工程師可臨時替代補充注冊消防工程師。
(三)考試結果統一在江西消防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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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申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的人員資格條件
2.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
3.江西省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人員消防專業技術綜合考試參考題庫
江西省公安消防總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