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通知摘要如下:
第十八條對容易造成群死群傷火災的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和高層、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災高危單位鼓勵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執業資格,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特有工種人員須經消防安全培訓;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應取得建(構)筑物消防員資格證書。
第二十二條 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及消防安全評估、咨詢、監測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執業人員應當依法獲得相應的資質、資格,依法依規提供消防安全技術服務,并對服務質量負責。
這對于還在觀望是否報考的朋友們來說無疑是一個好消息,由此看出現在已經開始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通知中第十六條)以及火災高危單位規定具體職責要求,提出鼓勵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執業資格。
通知原文標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
通知原文鏈接:http://link.233.com/10494/art/2020/9/25/art_7354_340917.html
通知中并沒有具體說是一級還是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之前停考的二級消防考試,也被消防救援局于2020年恢復重考提上議程。消防救援局在2020年10月26日發布了《關于積極推進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總隊應于2020年11月底前確定何時開考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等相關工作。
消防工程師從2019年7月份暫停注冊消工程師證書到9月6日應急管理部重新公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和服務標準》,并且注冊消防工程師重新注冊,到各省市進一步落實國家關于深化消防改革文件,例如廣東、安徽、福建等省陸續出臺各自省份的從業管理規定!各地管理規定如下:
2、官方:消防機構評定基本項不低于40分,消防師聘用可達12分
國家政策出臺后很多人就會問是不是不用考注冊消防工程師、高級消防設施操作員證了?消防工程師無價無市了?學霸君為大家解釋一下,取消單位從業的資質審批,和單位應該具備相關的條件(包括具備相關的人員條件),是兩碼事。應急管理部,或其他相關部門還會制訂或修訂這個標準(從業條件)的。也就是說,例如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該有幾個注冊一級消防工程師、該有幾個高級消防設施操作員,還是得有,如果沒有被查到,會受到罰款、停業、離開消防行業等處罰。并且,今年隨著社保聯網的普及,相關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要抓緊培養自己的人了,需要的人數還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