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州市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網上報名信息填報時間:2021年9月9日9:00-9月17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2021年9月9日9:00-9月18日17:00。具體報名事宜詳見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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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2021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考須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7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社函〔2021〕30號)和廣東省人事考試局《2021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考須知》要求,為方便廣大考生報考該項考試,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一)考試時間、科目和題型
(二)考試地點
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為準,我們將嚴格按上級有關要求,隨機編排準考證。
二、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關于印發〈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6號)有關規定執行。報考級別分為考全科和免一科兩類。
(一)考全科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見附件)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5.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6.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二)免一科條件
符合上述考全科條件,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三)報名條件說明
1.以上報考條件中,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是指消防技術咨詢與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管理與消防技術培訓、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監測與檢查、火災事故技術分析等消防技術工作。
2.學歷、學位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包括參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取得的學歷、學位等。
3.依據教育部最新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版、2020版)》和《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2021版)》,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對《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增加了相關內容,詳見附表。
4.工作年限、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可累計,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
三、報考事項
報考人員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link.233.com/28357)進行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信息填報時間:2021年9月9日9:00-9月17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2021年9月9日9:00-9月18日17:00。
(一)報考人員注冊
1.新注冊的報考人員須詳細閱讀報名協議條款和注冊須知,點擊“接受”后填寫用戶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錄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
注冊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一經上傳不得修改。
2.報名系統將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報名。
注冊信息在線核查原則上需24小時,考生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3.“未通過”或“需現場核查”的報考人員在填報信息后,須按要求如實上傳考生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圖片。
(二)填報信息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前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為減少報考人員跨地域流動造成疫情防控風險,報考人員須選擇考試時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報名參加考試。屬于廣州市或廣州市各區單位人員(單位名稱冠“廣州市”或在廣州市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請選擇“廣州市報名點”,并如實填寫其他信息。
(三)選擇報名辦理方式
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其余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
1.報考人員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須認真閱讀《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點擊“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2.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3類報考人員須按要求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經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在線核查后進行繳費。
考試成績發布后,人事考試機構將對上述3類人員中全科成績合格人員的報考條件開展在線人工核查。
3.報考人員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或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四)繳費
廣東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完成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報考人員在網上繳費前,務必再次確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等報考信息,否則責任自負。按照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粵發改規〔2019〕3號規定,客觀題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主觀題科目按每人每科74元收取。
如需開具紙質票據的考生,可在完成繳費后直接在廣東公共服務支付平臺查詢打印電子票據,考試機構不再提供開具非稅票據,具體操作方式詳見廣東人事考試網-報考文件-辦事指南欄目下“廣東省人事考試局人事考試網上繳費及開票指引”(http://link.233.com/19235/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
(五)報考信息修改
個人報名信息一經填報提交信息確認,報名系統將不允許個人自行修改任何信息,請考生務必慎重如實填報。
(六)準考證打印
網上繳費報名成功的考生應于2021年11月1日9:00-11月5日17:00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生打印準考證后,須認真核對姓名、證件號碼、性別等信息內容(不含考試級別、考試專業),如發現有誤,務必在準考證打印截止前登錄“廣東人事考試網-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業務辦理系統”(http://182.92.48.72:82/),通過身份認證后申請辦理更正。需更正信息的考生,網上提交更正證明材料及事實依據后,經審核同意方可修改。請需更正信息的考生預留充足時間。考試結束后,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考試報名信息不予修改。
四、考試有關事項
(一)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見中國消防產品信息網(www.cccf.com.cn)“通知通告”欄或應急管理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網站(www.cccf.net.cn)“通知公告”欄。
(二)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考試實行封閉2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
(三)“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為主觀題科目,考生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考生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四)為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人事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對考生進入或離開考場、考點,提出規范性要求;查驗考生身份證件、所攜帶物品,必要時可借助專門設備、專業人員進行檢查;依法收繳考試作弊設備,集中保管應試人員違規攜帶的工具、資料等物品;對考試現場秩序和考試組織實施過程進行視頻監控;在必要范圍內,協調通訊管理部門對無線通訊等進行干擾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六)考生在考試期間,要遵守考場規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從試題作答要求。若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組織考試作弊、代替考試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五、考試成績和合格標準
(一)考試成績查詢
考試成績計劃在2022年2月底前發布,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link.233.com/28357)進行成績查詢。
(二)成績管理
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三)合格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自2021年度起,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的合格標準,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根據有關規定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或單獨確定考試合格標準的,另行通知。
六、考后在線人工核查
考試成績發布后,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的,且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已作出承諾但報名時在線核查狀態為“未通過”或“需現場核查”的4類考生的報考條件實施在線人工核查。考試成績發布后,選擇“廣州市報名點”的考生,須關注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業務辦理系統”(http://182.92.48.72:82/)查詢考生資格在線核查狀態,核查中如需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考生須按照要求及時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業務辦理系統”提交。逾期不提交,責任自負。
七、監督監管
人事考試機構對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開展核查和日常監管。考試成績發布后,我中心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業務專題“人事考試”欄目網站上,對選擇“廣州市報名點”的已作出承諾且全科成績合格人員的承諾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內,我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受理單位和群眾的監督舉報。
(一)在核查或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的,資格證書無效。
(二)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各地市人事考試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三)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八、證書發放和查詢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推行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粵人社函〔2021〕211號)精神,對廣東省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制作電子證書,在全省范圍內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一)電子證書
合格人員可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廣東人事考試網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系統”(https://link.233.com/10356/zjzsh/)查看證書上線狀態,并查詢、下載或打印電子證書;也可在手機微信登錄“粵省事”平臺“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欄目,查詢、下載本人的電子證書。社會機構或個人等第三方可登錄該系統驗證電子證書真偽。電子證書在全省范圍內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其他任何形式的電子再轉換版本,不具備同等效力。可通過在線查詢的考試證書不再開具紙質鑒定證明。
(二)紙質證書
合格人員資格證書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link.233.com/28357)的“資格證書”欄目查詢發放進度和查詢驗證證書信息。選擇“廣州市報名點”考試合格并通過報考條件核查,經國家批準同意發放證書的考生,紙質證書具體發放時間及領取方式請留意“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業務專題-人事考試”欄目發布的領證通知。
九、注意事項
(一)防疫防控要求
所有應試人員須嚴格按照《廣東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試考生疫情防控須知》和考試所在地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參加考試。請留意關注廣東人事考試網和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
(二)報考期間,用戶名、密碼查詢等業務事項可通過廣東人事考試網-“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業務辦理系統”(http://182.92.48.72:82/)在線申辦。
(三)咨詢服務
報考期間,考生如有咨詢,請按“屬地原則”向所報考地市咨詢,選擇“廣州市報名點”報考的考生,相關信息敬請留意“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業務專題-人事考試”欄目。考生在辦理業務過程中有任何疑問,可以致電020-12345咨詢,或發送電子郵件到咨詢郵箱:gzexam@163.com。
附件: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2021年9月10日
附件
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本科)
注:表中“專業名稱”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分別于1998年、2012年、2020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1998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頒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專業名稱。
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專科)
注:此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于2021年頒布的《普高等職業教育專科新舊專業對照表》。
官方原文:http://link.233.com/16442/ywzt/rcgz/rsks/bmtz/content/post_77880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