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級消防工程師成績查詢入口已于3月3日全部開通,3月4日中國人事考試網公布了合格分數線,2019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各科目的合格標準均為72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20分)。那么,是不是每科成績達到72分就可以領取消防證書了?
不一定!2019年一級消防工程師成績合格以后,還有這些關卡在等著你,通過了,才能領取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證書!
【關卡一】合格名單公示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廳發〔2019〕71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號),各地人事考試中心陸續發布了2019年度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10天,公示期間集中接受對成績合格人員的監督舉報,對虛假承諾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定處理。查看>>各地2019年一級消防成績合格名單
什么是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指,報考人員報名參加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時,考試組織機構將規定的報考人員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和報考條件一次性告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承諾本人已經知曉規定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報考人員無需攜帶學歷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部門(機構)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核驗和核查,并依據其作出的承諾為其辦理報考相關事項。考試組織機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虛假承諾行為和違紀違規行為作出處理。
被發現虛假承諾會受到什么處罰?
(1)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2)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建立失信應試人員黑名單制度,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應試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關卡二】考后資格復核
根據各地2019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務通知,山西、湖南、重慶、云南、寧夏、內蒙古、貴州、江蘇、浙江、遼寧、河北、四川、廣東、新疆地區實行考后資格審核,或考后資格復查,考生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資格審核工作。未提及地區是否需要考后復審請以地方要求為準。
現場人工核查所需材料參考如下:
(1)從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下載打印的報名表1張,并簽字確認;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表上的證件類型一致);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證明;
(5)報考級別為免一科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本人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的高級工程師資格證書、職務聘任證書,或提供本人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
上述證件、證書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關卡三】領證注冊須知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證書領取一般于成績查詢后三個月左右開始,各地區證書領取時間不一樣,具體以當地考試官網發布的通知為準。
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需經注冊后生效,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自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之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參加繼續教育,并在達到繼續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請初始注冊。注冊證的每一注冊有效期為3年。三年之后需要進行延續注冊,在每個注冊有效期內,各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應當按照規定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
證書注冊流程
(1)提出申請
申請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注冊的人員,應當通過聘用單位向本單位所在地的省級或者地(市)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交注冊申請材料。
(2)受理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收到注冊申請材料后,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不予受理憑證并載明理由。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地市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受理注冊申請后,應當在三日內將申請材料送至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3)審批
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對申請人條件和注冊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并作出注冊決定。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作出注冊決定的,經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4)發證
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作出注冊決定之日起十日內頒發相應級別的注冊證、執業印章,并向社會公告;對作出不予注冊決定的,應當出具不予注冊決定書并載明理由。
初始注冊材料
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申請初始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始注冊申請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等復印件;
(三)聘用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證明材料;
(四)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社會保險證明或者人事證明復印件。
聘用單位同時申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的,申請人無需提供前款第三項規定的材料。
逾期申請初始注冊的,還應當提交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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