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人事考試網發布了2019年一級消防工程師考后人工核查的通知,全省人工核查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各市州應合理安排人工核查時間和核查方式并盡快在相關網站上進行公告,使申請人了解人工核查相關要求,分三批報送人工核查結果(4月7日前、6月15日前和9月30日前)。日前各市州關于2019年一級消防工程師考后人工核查通知陸續發布中,整理如下:
地區 | 審核時間 | 審核詳情 |
陸續更新中…… | ||
長沙 | 資格復審材料提交時間:3月17日-4月30日 人社部門資格復審時間:5月1日-5月31日 資格復審結果公示時間:6月30日前 | 資格復審采取網絡審核模式,資格復審材料通過長沙市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審查申報系統提交。詳情>> |
邵陽 | 第一批現場核查4月2日—4月3日 | 暫不進行現場一次性集中核查,改用分散式、分批式、日常式等審核方式,請考生在9月份前完成資格核查。詳情>> |
懷化 | 3月12-3月30日 | 核查材料以快遞方式寄送,詳情>> |
益陽 | 3月11-4月10日 | 采用分散式非現場人工核查方式,詳情>> |
常德 | 待定 | 人工核查延后,詳情>> |
人工核查對象
(一)2019年度一級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全科合格且存在以下情況:
1.凡在線報名服務平臺無法核驗或核驗不通過的。
2.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的。
3.不適用網上比對核驗告知承諾制的。
4.存在其他異常情況需現場人工核查的。
(二)2018年度考試成績全科合格未及時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曾參加資格復審因不符合報考條件未通過人員不再受理)
人工核查須提交的材料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加強和改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公共服務的意見》(人社部發〔2016〕44號)精神,資格審查部門要切實優化公共服務流程,大力簡化辦事手續,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各類無謂的證明,不得進行“循環證明”驗證,盡可能使申請人辦事方便順暢。
(一)初審材料要求
1.《資格考試報名表》1份,用A4紙打印;2.畢業證件;3.身份證件;4.其它申請人需補充的輔證材料。
(二)人工核查材料要求
1.《資格考試報名表》1份。
2. 所在單位簽字蓋章的從事工作年限的證明材料。
3. 持教育部門學歷的,出具已經所在單位初審合格的初審查驗結果;
4.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推進技工院校改革創新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湘人社發〔2015〕46號)有關“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按照全日制大專學歷享受相應待遇政策”“高級技工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按照全日制中專學歷享受相應待遇政策”規定,持技工院校畢業學歷的,出具已經所在單位初審合格的初審查驗材料;
5. 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或報考的考生還須提交符合免考條件的相應證書、聘書等材料的復印件。
(三)注意事項
1.資格初審時,由申請人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資格證等相關材料原件。所在單位初審時,認為需留存備用備查的,可復印核對后,在復印件上簽署“與原件核對一致”,原件退還申請人。
2.人工核查時,主要對初審查驗結果進行審核,重點對初審單位出具的查詢認證情況進一步確認。核查時不得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原件。
3. 所有材料復印件須使用A4紙并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