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D【解析】甲類倉庫與重要的公共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50m。實務教材P64表2—4—2
3.C【解析】城鎮街區內的道路應考慮消防車的通行,道路中心線間距離不宜大于160m。《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7.1.1
4.B【解析】車道的凈寬度和凈高度均不應小于4m。《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7.1.8
5.C【解析】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老年人活動場所和兒童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宜設置在獨立的建筑內,且不應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當采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時,不應超過3層;采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時,不應超過2層;采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時,應為單層;確需設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內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布置在首層、二層或三層;
2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布置在首層或二層;
3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布置在首層;
4設置在高層建筑內時,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
5設置在單、多層建筑內時,宜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5.4.4
6.B【解析】車道的凈寬度和凈高度均不應小于4m。《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7.1.8
7.C【解析】廠區圍墻與廠內建筑之間的間距不宜小于5m,且圍墻兩側的建筑之間還應滿足相應的防火間距要求。《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3.4.12
8.C【解析】一類高層民用建筑與耐火等級一、二級丙類廠(庫)房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20米。實務P63
9.B【解析】耐火等級一、二級丁、戊類廠(庫)房與一類高層建筑裙房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米。實務教材P63
10.C【解析】甲類廠房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2米。實務教材P63
11.C【解析】高層廠房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3米。實務教材P63
12:C【解析】甲類倉庫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20米。實務教材P64表2—4—2
13.C【解析】甲類廠房距明火及散發火花地點不應小于30米。實務教材P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