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油浸電力變壓器、多油開關室、高壓電容器室,應設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設施。油浸電力變壓器下面應設置儲存變壓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儲油設施。5.4.12.6
(3)鍋爐的容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鍋爐房設計規范》GB50041的有關規定。油浸電力變壓器的總容量不應大于1260kV·A,單臺容量不應大于630kV·A。5.4.12.9《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
2.ABCE【解析】(1)應設置火災報警裝置。5.4.12.7(2)應設置與鍋爐、變壓器電容器和多油開關等的容量及建筑規模相適應的滅火設施。5.4.12.8(3)燃氣鍋爐房應設置防爆泄壓設施,燃油或燃氣鍋爐房應設置獨立的通風系統。5.4.12.10《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
3.ABD【解析】柴油發電機房布置在民用建筑內時應符合下列:
(1)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層及地下一、二層。
(2)不應布置在人員密集場所的上一層、下一層或貼鄰。
(3)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燒體隔墻和1.50h的不燃燒體樓板與其它部位分隔,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4)機房內設置儲油間是,其總儲存量不應大于1m3,并應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單獨房間內,房間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5)應設置火災報警裝置。
(6)建筑內其他部位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柴油發電機房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5.4.13
4.AD【解析】6.1.1防火墻應直接設置在建筑的基礎或鋼筋混凝土框架、梁等承重結構上,框架、梁等承重結構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防火墻的耐火極限。防火墻應從樓地面基層隔斷至梁、樓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層。當高層廠房(倉庫)屋頂承重結構和屋面板的耐火極限低于1.00h。其他建筑屋頂承重結構和屋面板的耐火極限低于0.5h時,防火墻應高于屋面0.5m以上。6.1.3當建筑物的外墻為不燃燒體時,防火墻可不凸出墻的外表面。6.1.5防火墻上不應開設門、窗、洞口,確需開設時,應設置不可開啟或火災時能自行關閉的甲級防火門、窗。可燃氣體和甲、乙、丙類液體管道禁止穿過防火墻。《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
5.ABCE【解析】(1)電梯井應獨立設置,井內嚴禁敷設可燃氣體和甲、乙、丙類液體管道,不應敷設與電梯無關的電纜、電線等。電梯井的井壁除設置電梯門、安全逃生門和通氣孔洞外,不應設置其他開口。《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6.2.9.1
(2)電梯井的井壁應為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不燃性墻體。實務教材P78
(3)電梯門不應采用柵欄門。實務教材P78
6.ABCD【解析】疏散樓梯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1)樓梯間內不應設置燒水間、可燃材料儲藏室、垃圾道。6.4.1.2
(2)樓梯間內不應設置甲、乙、丙類液體管道。6.4.1.5《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6.4.1
7.ABCDE【解析】(1)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不應設置卷簾。6.4.1.4
(2)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不應設置卷簾。7.3.5.4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