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有20個省份明確開始實施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可聘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政策,其中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對應工程師(是消防安全監測、消防設施檢測領域申請評定消防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的必備條件,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對應助理工程師。以下是詳細信息:
【報名時間查詢 | 報名照片處理 | 報考條件查詢 | 報名模擬系統】
1-安徽
從《安徽省關于在部分職業領域建立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關系的指導意見(試行)》通知中得知:取得房地產估價師、造價工程師、注冊城鄉規劃師、執業藥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核安全工程師、注冊驗船師、注冊計量師、注冊測繪師、注冊消防工程師、護士執業資格、醫師執業資格等12項準入類職業資格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相關任職條件和崗位空缺情況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2-四川
通過國家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房地產估價師、造價工程師、注冊城鄉規劃師、執業藥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核安全工程師、注冊驗船師、注冊計量師、注冊測繪師、注冊會計師、注冊消防工程師、護士執業資格、醫師執業資格等13項準入類職業資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相關任職條件和崗位空缺情況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3-黑龍江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崗位任職條件和程序聘任其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專業技術人員可據此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4-福建
2019年3月5日,福建人社廳發布了關于建立部分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據我省行業隊伍發展需要,符合《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任職條件并取得注冊會計師職業資格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結合崗位空缺情況聘任相應的會計或審計專業技術職務;符合《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任職條件,并取得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筑師、注冊建造師等16項準入類職業資格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結合崗位空缺情況聘任相應的工程技術職務。其中,對于取得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一級建筑師、一級建造師或一級造價師資格的人員,可聘任工程師職務;對于取得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二級建筑師、二級建造師或二級造價師資格的人員,可聘任技術員或助理工程師職務。

5-浙江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推進工程領域職稱社會化評價改革的意見的通知明確指出,對于一級消防工程師資格的人員,可聘任工程師職務;對于取得二級消防工程師資格的人員,可聘任助理工程師職務。

6-上海
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辦法的通知》提出,國家職業資格制度中有明確規定的,對于取得房地產估價師等準入類職業資格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相關任職條件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7-重慶
《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在部分領域建立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指出,對于一級消防工程師資格的人員,可聘任工程師職務;對于取得二級消防工程師資格的人員,可聘任助理工程師職務。

8-海南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在部分職業領域建立職稱和職業資格對應關系的通知》指出,根據《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等文件有關規定,對于取得的房地產估價師等25項準入類職業資格和出版等9項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視同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晉升高一級職稱的條件。其中,對于一級消防工程師資格的人員,可聘任工程師職務;對于取得二級消防工程師資格的人員,可聘任助理工程師職務。

9-湖北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核安全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造價工程師、注冊城鄉規劃師、注冊驗船師、注冊計量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測繪師、注冊會計師、注冊建筑師、建造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等13項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其職業資格直接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兩者享有同等效力。

10-西藏
明確規定,取得房地產評估師、造價工程師、注冊城鄉規劃師、執業藥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核安全工程師、注冊驗船師、注冊計量師、注冊測繪師、注冊消防工程師、護士執業資格、醫師執業資格等12項準入類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晉升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11-江蘇
4月2日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布《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該通知明確: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中所列26項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才,其職業資格直接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

12-廣西
在《關于在部分職業領域建立職稱與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對應關系的通知》中對部分職業領域建立職稱與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對應關系的有關事項進行了明確。分別為:準入類職業資格、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國務院已取消許可和認定的部分職業資格。
其中,按照國家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取得房地產估價師、造價工程師、注冊城鄉規劃師、執業藥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核安全工程師、注冊驗船師、注冊計量師、注冊測繪師、注冊消防工程師、護士執業資格、醫師資格等12項準入類職業資格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13-陜西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陜西省委辦公廳、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陜辦發〔2018〕2號)文件精神,促進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減少人才重復評價,現對部分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通知如下:
根據人社部和相關國家部委文件規定,專業技術人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與職稱有對應關系的職業資格,即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可作為單位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無需重新換發職稱資格證書。

14-江西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贛辦發〔2017〕17號)等文件精神,促進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減少重復評價,降低社會用人成本,擴大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范圍,我們修訂編制了《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業技術人員取得《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所列職業資格的,可認定其取得相對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有符合相應職務試行條例要求的,應符合相應職務試行條例中的學歷資歷條件),不需辦理認定手續,不需補發職稱證書。
二、用人單位可根據對應關系,按照相關任職條件、聘任程序和崗位空缺情況,聘任其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專業技術人員可據此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15-北京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關于建立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確定北京市46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其中包含準入類職業資格(18項):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會計師、注冊核安全工程師、注冊建筑師、監理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造價工程師、注冊城鄉規劃師、建造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驗船師、注冊設備監理師、注冊計量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測繪師、執業藥師、護士執業資格、執業醫師資格 。
通知規定:在對應關系范圍內,專業技術人員取得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本市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對符合對應條件的人員按照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和聘任程序,擇優聘任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

16-寧夏
6月,寧夏人社廳印發通知,明確57種職業資格直接對應相應職稱。其中,準入類職業資格29種、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20種,國務院已取消的部分職業資格8種。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和職稱都是針對專技人員的評價制度,但用途有所不同。
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是對專技人員從事某一特定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包括準入類和水平評價類,專業技術人員一般通過考試取得特定的職業資格后才可從事特定的職業。
職稱則是專業技術人員能力和水平的標志,分為高、中、初不同層級,可通過考試或評審取得,主要用于用人單位的職務聘用、工資待遇等人事管理工作。
對已取得對應目錄內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無需重復參加與之對應專業層級的職稱評審,無需辦理認定手續,無需申請換發與之對應的職稱證書。在崗位聘用專業技術職務、申報高一級職稱等需要職稱證書時,可直接出具職業資格證書,與職稱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17-山西
2019年8月,山西人社廳印發《山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明確建造師等36種職業資格直接對應相應職稱。其中,準入類職業資格17種、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19種,國務院已取消的部分職業資格9種。

18-內蒙古
2019年6月,內蒙古人社廳發布《關于在部分領域建立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明確取得房地產估價師等10項準入類職業資格、出版等15項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國務院已取消的企業法律顧問等9項職業資格的人員,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用人單位可根據崗位需要進行聘任,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19-山東
2019年8月,山東人社廳發布了《關于建立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目錄中說明:注冊消防工程師可直接對應相應職稱。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相關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符合相應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可視同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依據申報高一級職稱、參加崗位競聘等。
20-天津
為貫徹落實《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和《天津市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津黨辦發〔2018〕7號)精神,有效銜接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以下簡稱職業資格)與職稱,減少重復評價,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現就明確部分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通知如下:
一、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準入類和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才,其職業資格直接對應相應系列和級別的職稱,并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變化適時動態調整。
二、國務院清理規范有關職業資格前,已取得相關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原有職業資格繼續有效,且可按相關規定對應相應系列和級別的職稱。
三、對已取得相關職業資格的人才,用人單位可根據任職條件和崗位空缺等情況,直接聘任相應職稱,不再換發我市職稱證書。符合晉升高一級別職稱標準條件的,可持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直接申報評審或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