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消防工程師報考從事消防技術年限證明需符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
為了正確實施公安部61號令,科學、準確地界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公安部《關于實施有關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1]97號)進一步提出了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界定標準:
(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場所
(二)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四)廣播、電視和郵政、通信樞紐
(五)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六)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以及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
(八)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
(九)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
(十)重要的科研單位界定標準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十一)高層公共建筑、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糧、棉、木材、百貨等物資倉庫和堆場,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
(十二)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人身重大傷亡或者財產重大損失的單位。
界定標準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