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時間為:每年11月第一個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考《消防安全技術實務》。下午14:00至16:30考《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第二日上午9:00至12:00考《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一級消防工程師是經考試取得的一種資格證書。這種資格考試是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實施,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
每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下發考試計劃,人事考試中心會公布具體考試時間。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定于每年第四季度進行。
科目設置及管理模式:
考試共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個科目。
考試成績實行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