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報名查不查社保,取決于考生報考所在省份,部分省份要求提供社保證明,具體情況如下:
1、不查社保的地區
天津、四川、山西、甘肅、海南、江蘇、內蒙古、西藏、上海、湖北、北京、吉林、江西、廣東、新疆、貴州、重慶、安徽(合肥考后審核查社保)、河南、黑龍江20省。
2、社保數據共享的地區
廣西、云南、遼寧、山東、河北5省
3、明確查社保的地區
(1)報考時明確查社保地區:
湖南: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網上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后還需攜帶勞動合同、社保證明、學歷證明等材料到現場進行核查。
寧夏: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需要提供工資流水、社保繳費記錄、勞動合同、單位工作證明等材料之一。
(2)考后審核明確查社保地區:
福建:不屬于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非消防重點單位且營業執照無消防技術服務相關項目的考生需提供社保繳交證明(與報考單位一致)
青海: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將通過報名資格復核和查詢社保等方式進行復核。
陜西:抽查部分成績合格人員,提供帶有二維碼的社保證明進行資格復核。
合肥:抽查部分成績合格人員,提供帶有二維碼的社保證明進行資格復核。
石家莊:電話通知部分考生現場提交與報名單位一致的社保繳費記錄單據
浙江:采用“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考生以及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相關報考資格存在疑義的考生,提供在相關單位達到工作年限、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的社保證明;
一級消防工程師報考條件中,需要具備一定的工作經驗才能報考。根據不同的學歷,工作年限要求如下:
一、考全科條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六)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二、免考一科條件
符合《暫行規定》中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二)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參加上述科目考試并合格,可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如果符合一級消防工程師報考條件,就抓緊時間備考。
滿足大專及以上學歷任何專業都是可以報考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只需要滿足相應的工作年限和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即可。
學歷 | 專業 | 工作年限 | 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 |
---|---|---|---|
大專 | 消防工程 | 6年 | 4年 |
消防相關專業 | 7年 | 5年 | |
其他專業 | 8年 | 6年 | |
本科 | 消防工程 | 4年 | 3年 |
消防相關專業 | 5年 | 4年 | |
其他專業 | 6年 | 5年 | |
雙學士/研究生 | 消防工程 | 3年 | 2年 |
消防相關專業 | 4年 | 3年 | |
其他專業 | 5年 | 4年 | |
碩士學歷/學位 | 消防工程 | 2年 | 1年 |
消防相關專業 | 3年 | 2年 | |
其他專業 | 4年 | 3年 | |
博士學歷/學位 | 消防工程 | —— | 1年 |
消防相關專業 | —— | 2年 | |
其他專業 | ——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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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專業名稱”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分別于1998年、2012年、2020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1998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頒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專業名稱。
注:此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于2021年頒布的《普高等職業教育專科新舊專業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