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水霧噴頭
1.噴頭的分類
分類標準 | 類型 |
動作方式 | 開式細水霧噴頭、閉式細水霧噴頭。 |
產生原理 | 撞擊式細水霧噴頭、離心式細水霧噴頭等。 |
開孔數量 | 單孔細水霧噴頭、多孔細水霧噴頭 |
材質 | 不銹鋼細水霧噴頭、黃銅細水霧噴頭等 |
適用性 | 通用噴頭和專用噴頭 |
作用 | 滅火專用噴頭、冷卻防護噴頭和水霧封堵噴頭等 |
2.噴頭的選擇
1)對于環境條件易使噴頭噴孑L堵塞的場所,應選用具有相應防護措施且不影響細水霧噴放效果的噴頭。
2)對于電子數據處理機房、通信機房的地板夾層,宜選擇適用于低矮空間的噴頭。
3)對于閉式系統,應選擇響應時間指數(RTI)不大于50(m·s)0.5的噴頭,其公稱動作溫度宜高于環境最高溫度30℃,且同一防護區內應采用相同熱敏性能的噴頭。
4)對于腐蝕性環境應選用用防腐材料或具有防腐鍍層的噴頭。
5)對于電氣火災危險場所的細水霧滅火系統不宜采用撞擊霧化型細水霧噴頭。
3.常見系統的噴頭的布置要求
系統類型 | 布置要求 |
閉式系統
| 閉式系統的噴頭布置應能保證細水霧噴放均勻并完全覆蓋保護區域,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噴頭與墻壁的距離不應大于噴頭最大布置間距的二分之一 2.噴頭與其它遮擋物的距離應保證遮擋物不影響噴頭正常噴放細水霧,當元法避免時,應采取補償措施 3.噴頭的感溫組件與頂棚或梁底的距離不宜小于75mm,并不宜大于150 mm。當場所內設置吊頂時,噴頭可貼臨吊頂布置 |
開式系統
| 開式系統的噴頭布置應能保證細水霧噴放均勻并完全覆蓋保護區域,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噴頭與墻壁的距離不應大于噴頭最大布置間距的二分之一 2.噴頭與其它遮擋物的距離應保證遮擋物不影響噴頭正常噴放細水霧,當無法避免時,應采取補償措施 3.噴頭的感溫組件與頂棚或梁底的距離不宜小于75mm,并不宜大于150mm。當場所內設置吊頂時,噴頭可貼臨吊頂布置 4.對于電纜隧道或夾層,開始系統噴頭宜布置在電纜隧道或夾層的上部,并應能使細水霧完全覆蓋整個電纜或電纜橋架 |
局部應用 方式的開 式系統
| 采用局部應用方式的開式系統,其噴頭布置應能保證細水霧完全包絡或覆蓋保護對象或部位,噴頭與保護對象的距離不宜小于0.5m。用于保護室內油浸變壓器時,噴頭的布置尚應符合 下列規定: 1.當變壓器高度超過4m的,噴頭宜分層布置 2.冷卻器距變壓器本體超過0.7m的,應在其間隙內增設噴頭 3.噴頭不應直接對準高壓進線套管 4.變壓器下方設置集油坑的,噴頭布置應能使細水霧完全覆蓋集油坑 |
4.噴頭與無絕緣帶電設備的間距
噴頭與無絕緣帶電設備的最小距離不應小于下表的規定:
帶電設備額定電壓等級V(kV) | 最小距離(m) |
110<V≤220 | 2.2 |
35<V≤110 | 1.1 |
V≤35 | 0.5 |
5.噴頭備品
系統應按噴頭的型號規格存儲備用噴頭,其數量不應小于相同型號規格噴頭實際設計使用總數的1%,且分別不應少于5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