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間距的測量
對防火間距實地進行測量時,應沿建筑周圍選擇相對較近處測量間距,測量值的允許負偏差不得大于規定值的5%。具體測量方法為:
2、防火間距不足時的處理
(1)改變建筑物的生產或使用性質,盡量減少建筑物的火災危險性;改變房屋部分結構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級。
(2)調整生產廠房的部分工藝流程和庫房所儲存物品的數量;調整部分構件的耐火性能和燃燒性能。
(3)將建筑物的普通外墻改為防火墻。
(4)拆除部分耐火等級低、占地面積小、適用性不強且與新建建筑相鄰的原有陳舊建筑物。
(5)設置獨立的防火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