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一:設置范圍
系統類型 | 建筑類型 | 設置情形/位置 |
防煙設施 | 所有建筑 | ①建筑內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 ②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 ③避難走道的前室 ④避難層(間) 記憶口訣:提前走斃(避)。 |
排煙設施 | 民用建筑 | ①設置在一、二、三層且房間建筑面積大于100㎡和設置在四層及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 ②中庭; ③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積大于100㎡且經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間; ④建筑面積大于300㎡且可燃物較多的地上房間; ⑤建筑中長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記憶口訣:一二三層100平,地下四層和中庭;常人100可300,疏散走道走20;地上無窗地下室,總面200單50,經常有人或可燃。 |
地下建筑 |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內的無窗房間,當總建筑面積大于200㎡或一個房間建筑面積大于50㎡,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 | |
工業建筑 | ①人員、可燃物較多的丙類生產場所; ②丙類廠房中建筑面積大于300㎡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上房間; ③建筑面積大于5000㎡的丁類生產車間; ④占地面積大于1000㎡的丙類倉庫; ⑤高度大于32m的高層廠(庫)房中長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他廠(庫)房中長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 記憶口訣:丙廠300人可多,丙倉1000丁廠5000;32廠倉走20,其他廠倉走40。 | |
補風設施 | / | 除地上部分的機械排煙走道、小于500㎡房間外,其他均應設置補風設施。 |
考點二:防煙系統設置(自然優先)
位置 | 類型 | 設置形式 | 設置要求 |
樓梯間 前室 | H≤50m公工 H≤100m住宅 (5種) | 前室自然通風 樓梯間自然通風 | ●應在最高部位設置面積不小于1.0㎡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 當建筑高度大于 10m 時,尚應在樓梯間的外墻上每 5 層內設置總面積不小于2.0㎡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且布置間隔不大于3層。 ●前室采用自然通風方式時:獨立前室、消防電梯前室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面積不應小于2.0㎡,共用、合用前室不應小于3.0㎡。 |
前室自然通風(良) 樓梯間可不設 | 前室設置要求: ①當采用全敞開的凹廊、陽臺作為前室; ②設有兩個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開啟外窗,且獨立前室兩個外窗面積分別不小于2㎡,合用前室兩個外窗面積分別不應小于3.0㎡。 | ||
前室機械加壓 樓梯間自然通風 | ●送風口設置在前室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墻面(未設置在此部位,樓梯間上機械加壓) ●應在最高部位設置面積不小于1.0㎡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 當建筑高度大于 10m 時,尚應在樓梯間的外墻上每 5 層內設置總面積不小于2.0㎡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且布置間隔不大于3層。 | ||
前室不設 樓梯間機械加壓 | 當采用獨立前室且其僅由一個門與走道或房間相連通時,可僅在樓梯間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①當獨立前室有多個門時,樓梯間、獨立前室應分別獨立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②當采用合用前室,樓梯間、合用前室應分別獨立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③當采用剪刀樓梯時,其兩個樓梯間及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分別獨立設置。 | ||
前室機械 樓梯間機械 | 均不靠外墻/均不滿足自然通風: 上機械,應設置固定窗:頂部設置不小于1㎡的固定窗。靠外墻的防煙樓梯間,尚應在其外墻上每5層內設置總面積不小于2㎡的固定窗。 | ||
H>50m公工 H>100m住宅 | 前室/樓梯間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 設置固定窗:頂部設置不小于1㎡的固定窗。靠外墻的防煙樓梯間,尚應在其外墻上每5層內設置總面積不小于2㎡的固定窗。 | |
地下部分 | 防煙樓梯間前室 消防電梯前室 | 地下部分的防煙樓梯間前室及消防電梯前室,當無自然通風條件或自然通風條件不滿足時,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 |
封閉樓梯間 | 當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閉樓梯間不與地上樓梯間共用且地下僅為一層時,可不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首層應設置有效面積不小于1.20㎡的可開啟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門。 | ||
/ | 封閉樓梯間 | 應采用自然通風系統,不滿足自然通風條件,采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 |
避難層 | 自然或機械 | 自然通風 | 采用自然通風方式的避難層(間)應設有不同朝向的可開啟外窗,其有效面積不應小于該避難層(間)地面面積的 2%,且每個朝向的有效面積不應小于2.0㎡ 。 設置在高處的可開啟外窗應設置距地面高度為1.3 - 1.5 m 的手動開啟裝置。 |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 尚應在外墻設置可開啟外窗,其有效面積不應小于該避難層(間)地面面積的1%。 | ||
避難 走道 | 分別加壓 | 前室機械加壓 走道機械加壓 | --- |
僅前室(放寬) | 僅前室機械加壓 | 避難走道一端設置安全出口,且總長度小于30m; 避難走道兩端設置安全出口,且總長度小于60m。 |
考點三:機械加壓送風系統設計
分項 | 類別 | 內容 |
一般規定 | --- |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其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豎向分段獨立設置,且每段高度不應超過100m。 |
當地下室、半地下室樓梯間與地上部分樓梯間均需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時,宜分別獨立設置。 當受條件限制且地下部分為汽車庫或設備用房時,可與地上部分的樓梯間共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應分別計算地上、地下的加壓送風量,相加后作為共用加壓送風系統風量。 | ||
主要由送風口、送風管道、送風機和吸風口組成。 | ||
采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應分別設置送風井(管)道、送風口、送風機。 | ||
建筑高度≤50m的建筑,當樓梯間設置加壓送風井(管)道確有困難時,樓梯間可采用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層建筑,應采用樓梯間兩點部位送風的方式,送風口之間距離不宜小于建筑高度的1/2。 ②送風量應按計算值(或規定的)送風量增加20%。 ③加壓送風口不宜設在影響人員疏散的部位。 | ||
風機 | (大小) | 設計風量不應小于計算風量的1.2倍。 |
選型 布置 | 機械加壓送風風機可采用軸流風機或中、低壓離心風機。 其安裝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送風機的進風口應直通室外,且應采取防止煙氣被吸入的措施。 ②送風機的進風口宜設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下部。 ③送風機的進風口不應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設在同一面上。當確有困難時,送風機的進風口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應分開布置。且豎向布置時,送風機的進風口應設置在排煙機出風口的下方,其兩者邊緣最小垂直距離不應小于6.0m;水平布置時,兩者邊緣最小水平距離不應小于20m。 ④送風機宜設在系統的下部,應采取保證各層風量均勻性的措施。 | |
機房 | 設置在專用機房內;2.0+1.5;甲級防護門 | |
管道 | 管道進 | 管道井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的隔墻與相鄰部位分隔,當墻上必須設置檢修門時,應采用乙(建規為丙級)級防火門。 |
管道選材 | 送風管道應采用不燃燒材料制作且內壁應光滑,且不應采用土建風道。 | |
風速 | 當采用金屬管道時,管道設計風速不應大于20m/s;當采用非金屬材料管道時,不應大于15m/s。 | |
耐火極限 | 豎向設置的送風管道應獨立設置在管道井內(耐火極限不限)。 未設在管道井內或與其他管道合用管道井的送風管道,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0h。 | |
水平設置:設置在吊頂內,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50h;未設置在吊頂內,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0h。 | ||
風口 | 類型 | 常開風口:樓梯間;常閉風口:前室 |
設置 | ①除直灌式送風方式外,樓梯間宜每隔2~3層設一個常開式百葉送風口。 ②前室應每層設置一個常閉式加壓送風口,并應設手動開啟裝置。 ③送風口不宜設置在被門擋住的位置。 | |
風速 | 加壓送風口的風速不宜大于7m/s。 | |
風量計算 | --- | 機械加壓送風量走廊至前室至樓梯間的壓力呈遞增分布。 加壓送風時應使防煙樓梯間壓力>前室壓力>走道壓力>房間壓力。 |
前室、封閉避難層(間)與走道之間的壓差應為25-30Pa;樓梯間與走道之間的壓差應為40-50Pa。 | ||
封閉避難層(間)、避難走道的機械機械加壓送風量避難層(間)、避難走道的凈面積每平方米不小于30m3/h計算。避難走道前室的送風量疏散門的總斷面積乘以1.0m/s門洞斷面風速計算。 | ||
樓梯間 前室 |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風量計算太復雜(考試的可能性不大,不講解)。 |
考點四:自然排煙
設置位置 | 排煙窗應設置在排煙區域的頂部或外墻,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當設置在外墻上時,自然排煙窗(口)應在儲煙倉以內,但走道、室內空間凈高不大于3m的區域的自然排煙窗(口)可設置在室內凈高度的1/2以上。 ②宜分散均勻布置,每組排煙窗的長度不宜大于3.0m。 ③設置在防火墻兩側的自然排煙窗之間最近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2.0m。 ④當房間面積不大于200㎡時,自然排煙窗(口)的開啟方向可不限。 |
自然排煙窗應設置手動開啟裝置(設置在高位不便于開啟時,安裝高度1.3-15m)。 公共建筑中的營業廳、展覽廳、觀眾廳、多功能廳及體育館、客運站、航站樓以及類似建筑中高度超過9m的中庭等公共場所采用自然排煙方式時,應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①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應設置自動排煙窗。 ②常開排煙口。 | |
工業建筑自然排煙窗設置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外墻:沿建筑兩條長邊均勻布置。 屋頂:屋面斜度≤12°,每200㎡設置。 屋面斜度>12°,每400㎡設置。 | |
設置距離 | 防煙分區內任一點與最近的自然排煙窗(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大于 30m。 當公共建筑空間凈高大于等于 6m,且具有自然對流條件時,其水平距離不應大于37.5m。 當工業建筑采用自然排煙窗方式時,其水平距離尚不應大于建筑內空間凈高的 2.8 倍。 |
設置面積 | 懸窗/平開窗,開窗角大于70°,按窗的面積計算。 推窗按開啟的最大窗口。 百葉窗有效開口面積(防雨0.6/普通0.8)。 平推窗頂部(窗的1/2周長*平推距離);平推窗外墻(窗的1/4周長*平推距離)。 |
特殊情況 | 除潔凈廠房外,設置自然排煙系統的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2500㎡丙類廠房等工業建筑(衣鞋玩木料),可增設可溶性采光帶。 ①未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以及采用鋼結構屋頂或預應力鋼筋混泥土屋面板的建筑不應小于樓地面面積的10%。 ②其他建筑不應小于樓地面面積的5%。 |
考點五:排煙系統設計與排煙量計算
分項 | 類別 | 內容 |
一般 規定 | 總原則 | 同一個防煙分區應采用同一種排煙方式。 |
中庭 | 中庭與中庭回廊及周圍場所的排煙系統設計 ①中庭應設置排煙設施。 ②當周圍場所各房間均設置排煙設施時,回廊可不設,但商店建筑的回廊應設置排煙設施。 ③當周圍場所任一房間未設置排煙設施時,回廊應設置排煙實施。 ④中庭與周圍場所未采取分隔措施時,中庭與周圍場所之間應設置擋煙設施。 | |
固定窗 | 地上建筑或部位,當設置機械排煙系統時,要求在外墻或屋頂設置固定窗: ●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2500㎡的丙類廠房(倉庫)。 ●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3000㎡的商店、展覽建筑及類似功能建筑。 ●商店、展覽建筑及類似功能建筑長度大于60m走道。 ●總建筑面積大于1 000㎡的歌舞游樂放映。 ●靠外墻或貫通至建筑屋頂的中庭。 | |
⑴設置要求: ①非頂層區域的固定窗應布置在每層的外墻上。 ②頂層區域的固定窗應布置在屋頂或屋頂外墻上,但未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以及采用鋼結構屋頂或預應力鋼筋混泥土屋面板的建筑應設置在屋頂。 ⑵固定窗的設置及有效面積: ①設置在屋頂區域的固定窗,其總面積不應小于樓地面面積的2%。 ②設置在靠外墻且不位于屋頂區域的固定窗,單個固定窗的面積不應小于1㎡且間距不應大于20m,其下沿距室內地面的高度不宜少于層高的1/2,供消防人員救援的窗口不計入固定窗面積,但可組合布置。 ③中庭固定窗,其總面積不應小于中庭樓地面面積的5%。 ④固定窗應按可破拆的玻璃面積計算(帶溫控可開啟按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⑤固定窗宜按每個防煙分區在屋頂或建筑外墻上均勻布置且不應跨越防火區。 | ||
除潔凈廠房外,設置機械排煙系統的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2000㎡丙類廠房等工業建筑(衣鞋玩木料),可采用可溶性采光帶代替固定窗。 ①未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以及采用鋼結構屋頂或預應力鋼筋混泥土屋面板的建筑不應小于樓地面面積的10%。 ②其他建筑不應小于樓地面面積的5%。 | ||
排煙量 | 設計風量 | 設計風量不應小于該系統計算風量的1.2倍。 |
儲煙窗 厚度 | 采用自然排煙方式:不應小于空間凈高的20%,且不應小于500mm。 采用機械排煙方式,不應小于空間凈高的10%,且不應小于500mm。 儲煙窗底部距離地面的高度應大于安全疏散所需的最小清晰高度。 ①最小清晰高度:走道、室內空間凈高不大于3m的區域,最小清晰高度不宜小于其凈高的1/2。 ②其他區域的最小清晰高度:1.6+0.1H | |
排煙量 (除中庭) | ⑴h≤6m場所: ①房間排煙量:按不小于60m3/(h.㎡)計算且取值不小于15000m3/h或設置有效面積不小于該房間建筑面積2%的自然排煙窗。 ②僅走道/回廊機械排煙量:13000m3/h,或走道兩側均設置面積不下于2㎡的自然排煙窗,兩窗口的距離不應小于走道長度的2/3。 ③房間/走道均設置排煙時:走道/回廊的機械排煙量可按60m3/(h.㎡)計算且不小于13000m3/h,或設置有效面積不小于走道/回廊建筑面積2%的自然排煙窗。 ④一個系統擔負多個排煙分區時:按一防火分區中任意兩個相鄰防煙分區的排煙量之和的最大值計算(高度相同)。 ⑵h>6m場所:太復雜 | |
中庭 排煙量 | 中庭周圍場所設置排煙系統:按周圍場所防煙分區中最大排煙量的2倍計算,且不小于107000m3/h。 采用自然排煙方式時:按上述排煙量和自然排煙窗口的風速不大于0.5m/s計算(A=L/V) | |
中庭周圍場所不需設置排煙系統:中庭的排煙量不應小于40000m3/h(風速0.4計算)。 |
考點六:機械排煙設施
一般規定 | 水平 豎向 設置 | ●機械排煙系統水平方向應按每個防火分區獨立設置。 ●建筑高度超過50m的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住宅,其排煙系統應豎向分段獨立設置,且公共建筑每段高度不應超過50m,住宅建筑每段高度不應超過100m。 |
合用 系統 | 排煙系統與通風空調系統應分開設置,當確有困難時可合用系統,當應符合排煙系統的要求。 ⑴當排煙窗打開時,每個排煙合用系統的管道上需聯動關閉的通風、空調系統的控制閥門不應超過10個。 ⑵對于共用系統,排煙風機與排風風機合用機房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機房內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②機房內不得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的風機和管道。 ③排煙風機和排煙管道的連接部件應能在280℃時連續30min保證其結構完性。 | |
排煙風機 | 選型 布置 | ⑴排煙風機可采用離心式或軸流排煙風機(滿足280℃時連續工作30min的要求),排煙風機應與風機入口處的排煙防火閥聯鎖,當該閥關閉時,排煙風機應能停止運轉。 |
⑵排煙風機宜設置在排煙系統的最高處,煙氣出口宜朝上,并應高于加壓送風機和補風機的進風口。 送風機的進風口宜設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下部。且豎向布置時,送風機的進風口應設置在排煙機出風口的下方,其兩者邊緣最小垂直距離不應小于6.0m;水平布置時,兩者邊緣最小水平距離不應小于20.0m。 | ||
機房 | ⑶設在專用機房(2.00h+1.50h+甲級防火門),風機兩側應有600mm以上的空間。 | |
排煙管道 | 管道井 | 排煙管道井應采用耐火極限不小于1.00h的隔墻與相鄰區域分隔;當墻上必須設置檢修門時,應采用乙級防火門。 |
管道選材 | ①排煙管道必須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不應采用土建風道。 ⑵當吊頂內有可燃物時,吊頂內的排煙管道應采用不燃燒材料進行隔熱,并應與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離。 | |
風速 | 當排煙管道內壁為金屬時,管道設計風速不應大于20m/s;當排煙管道內壁為非金屬時,不應大于15m/s。 | |
耐火機極限 | 豎向設置應設置在獨立的管道井內,排煙管道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 0.50h 。 水平設置的排煙管道應設置在吊頂內,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 0.50h;當確有困難時,可直接設置在室內,但管道的耐火極限不應小于 1.00h。設置在走道部位吊頂內的排煙管道,以及穿越防火分區的排煙管道,其管道的耐火極限不應小于 1.0h,但設備用房和汽車庫的排煙管道耐火極限可不低于 0.5h。 | |
排煙口/閥 | 設置部位 | 排煙管道下列部位應設置排煙防火閥: ①垂直風管與每層水平風管交接處的水平管道上 ②一個排煙系統擔負多個防煙分區的排煙支管上 ③排煙風機入口處 ④穿越防火分區處 |
設置距離 | 防煙分區內任一點與最近的排煙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大于30m。 | |
設置要求 | ⑴宜設置在頂棚或靠近頂棚的墻面上 ⑵排煙口應設在儲煙倉內,但走道、室內空間凈高不大于3m 的區域,其排煙口可設置在其凈空高度的1/2 以上,當設置在側墻時,吊頂與其最近邊緣的距離不應大于0.5m 。 ⑶火災時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開啟排煙區域的排煙閥或排煙口,應在現場設置手動開啟裝置。 ⑷排煙口的設置宜使煙流方向與人員疏散方向相反,排煙口與附近安全出口相鄰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5m。 ⑸每個排煙口的排煙量不應大于最大允許排煙量。 ⑹當排煙閥(口)設在吊頂內,并通過吊頂上部空間進行排煙,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封閉式吊頂上設置的煙氣流入口的頸部煙氣速度不宜大于 1.5m/s 。 ②非封閉式吊頂的開孔率不應小于吊頂凈面積的 25%,且排煙口應均勻布置。 ⑺單獨設置的排煙口,平時應處于關閉狀態,其控制方式可采用自動或手動開啟方式。 | |
風速 | 排煙口風速不宜大于10m/s。 |
考點七:補風系統
分項 | 內容 |
設置位置 | 對于地上建筑的走道、小于500㎡的房間,可以不專門設置補風系統,除這些場所以外的排煙系統均應設置補風系統。 |
設置要求 | 當補風口與排煙口設置在同一空間內相鄰的防煙分區時,補風口位置不限;當補風口與排煙口設置在同一防煙分區時,補風口應設在儲煙倉下沿以下;補風口與排煙口水平距離不應少于5m。 補風機設置在專用的機房內。補風機的設置與機械加壓送風機的要求相同。排煙區域所需的補風系統應與排煙系統聯動開閉。 |
補風量 | 補風系統應直接從室外引入空氣,可采用疏散外門、手動或自動可開啟外窗等自然進風方式以及機械送風方式。防火門、窗不得用作補風設施。補風量不應小于排煙量的50%。 |
風速 | 機械補風口的風速不宜大于10m/s,人員密集場所補風口的風速不宜大于5m/s;自然補風口的風速不宜大于3m/s。 |
耐火極限 | 補風管道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5h,當補風管道跨越防火分區內時,管道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5h。 |
考點八:防排煙系統的聯動控制
系統類型 | 內容 |
防煙系統 | 加壓送風機的啟動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現場手動啟動; ②通過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啟動; ③消防控制室手動啟動; ④系統中任一常閉加壓送風口開啟時,加壓風機應能自動啟動。 |
聯動控制:加壓送風口所在防火分區內的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或一只探測器與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聯動開啟送風口,啟動加壓送風機。 | |
當防火分區內火災確認后,應能在15S內聯動開啟常閉加壓送風口和加壓送風機。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應開啟該防火分區樓梯間的全部加壓風機; ②應開啟該防火分區內著火層及其相鄰上下層前室及合用前室的常閉加壓送風口,同時開啟加壓送風機。 | |
排煙系統 | 排煙風機的啟動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現場手動啟動; ②通過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啟動; ③消防控制室手動啟動; ④系統中任一排煙口(閥)開啟時,排煙風機、補風機應能自動啟動; ⑤排煙防火閥在280℃時應自行關閉,并應連鎖關閉排煙風機和補風機。 |
聯動控制:同一防煙分區內且位于電動擋煙垂壁附近的兩只獨立的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聯動降落擋煙垂壁。 同一防煙分區內的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或一只探測器與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聯動開啟排煙口、排煙窗或排煙閥,停止該防煙分區的空氣調節系統;排煙口、窗或排煙閥的動作信號,聯動啟動排煙風機。 | |
當火災確認后,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在15S內聯動開啟相應防煙分區的全部排煙閥、排煙口、排煙風機、和補風設施,并應在30S內自動關閉與排煙無關的通風、空調系統。 擔負兩個及以上防煙分區的排煙系統,應僅打開著火防煙分區的排煙口或排煙閥,其它防煙分區的排煙閥或排煙口應呈關閉狀態。 |
考點九:安裝前檢查
檢查部位 | 檢查比例 |
風管檢查:有耐火極限要求的風管的本體、框架與固定材料、密封墊料等必須為不燃材料。 | 按照加工批次的10%,不少于5件 |
閥(口) | 按種類、批抽查10%,且不得少于2個 |
閥(口)的驅動裝置 | 按批抽查10%,且不得小于1件 |
風機檢查 | 全數檢查 |
防排煙系統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須為不燃材料 | 全部檢查 |
活動擋煙垂壁及其電動驅動裝置 | 按批抽查10%,且不得小于1件 |
自動排煙窗及其驅動裝置和控制裝置 | 按批抽查10%,且不得小于1件 |
考點十:安裝
部位 | 內容 | 檢驗比例 |
風管安裝檢測 | ⑴金屬風管制作與連接: ①風管采用法蘭連接時,其螺栓孔的間距不得大于150mm。 ②板材應采用咬口連接或鉚接,除鍍鋅鋼板及含有復合保護層的鋼板外,板厚大于1.5mm的可采用焊接。 ③風管應以板材連接的密封為主,密封面宜設在風管的正壓測。 ④排煙風管的隔熱層應采用厚度不小于40mm的不燃絕熱材料。 | 各系統按不小于30%檢查 |
⑵非金屬風管制作與連接: ①螺栓孔的間距不得大于120mm。 ②采用套管連接時,套管的厚度不小于風管板材的厚度。 | ||
⑶風管的強度與嚴密性: | 不少于3件及15㎡ | |
⑷風管安裝:①現場風管安裝不得縮小接口有效面積。②風管接口的連接應嚴密、牢固,墊片厚度不應少于3mm,不應凸入管內和法蘭外。 吊頂內的排煙管道應采用不燃材料隔熱并應與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離。 | 各系統按不小于30%檢查 | |
⑸風管(道)系統嚴密性檢查(檢驗以主、干管為主) | 各系統按不小于30%檢查,且不應小于1個系統 | |
部件安裝檢測 | 排煙防火閥:閥門順氣流方向,防火分區兩側的排煙防火閥,距端墻面不應大于200mm。 | 各系統按不小于30%檢查 |
送風口、排煙口:排煙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構件的距離不應小于1.5m。 | 各系統按不小于30%檢查 | |
常閉送風口、排煙閥(口):手動驅動裝置安裝在距樓地面1.3-1.5m | 各系統按不小于30%檢查 | |
擋煙垂壁:擋煙垂壁與建筑結構(柱/墻)面的縫隙不應大于60mm,由兩塊或兩塊以上的擋煙垂簾組成的擋煙垂壁,搭接寬度不應小于100mm。 手動操作按鈕安裝在距樓地面1.3-1.5m處。 | 全數檢查 | |
排煙窗:手動啟動機構安裝在距樓地面1.3-1.5m處。 | 全數檢查 | |
風機安裝 | 風機應設置在混泥土或者鋼架上,且不應設置減振裝置,若排煙系統與通風空調系統共用需要設置減振裝置,不應使用橡膠減振裝置。 | 全數檢查 |
考點十一:系統調試(全部檢查)
調試方式 | 部位 | 內容 |
單機調試 | 排煙防火閥 | ①進行手動關閉、復位試驗,閥門動作應靈敏、可靠,關閉應嚴密。 ②模擬火災,相應區域火災報警后,同一防火分區內排煙管道上的其他閥門應聯動關閉(排煙系統與通風空調系統合用)。 ③閥門開啟后的狀態信號應反饋到消防控制室。 ④閥門關閉后應能聯動相應的風機停止。 |
常閉送風口/排煙閥(口) | 進行手動、開啟復位試驗,閥門動作應靈敏、可靠。 模擬火災,相應區域火災報警后,同一防火分區的常閉送風口和同一防煙風區內的排煙閥或排煙口應聯動啟動。 閥門開啟后的狀態信號應反饋到消防控制室。 閥門開啟口應聯動相應的風機啟動。 | |
活動擋煙垂壁 | 模擬火災,相應區域火災報警后,同一防煙分區內擋煙垂壁應在60s以內聯動下降到設計高度。 | |
自動排煙窗 | 模擬火災,相應區域火災報警后,同一防煙分區內排煙窗應能聯動開啟,完全開啟時間應在60S內或小于煙氣充滿儲煙倉時間內。 | |
送風機/排煙風機 | 手動啟動風機、風機應正常運轉2.00h,葉輪旋轉方向應正確。 | |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風速及余壓調試 | 應選取送風系統末端所對應的送風最不利的三個連續樓層模擬起火層,及其上下層,封閉避難層(間)僅需選取本層,調試送風系統使上述樓層的樓梯間、前室及封閉避難層(間)風壓值及疏散門的門洞斷面風速值與設計值的偏差不大于10%。 對樓梯間和前室的調試應單獨分別進行,且互不影響。 | |
機械排煙系統風速及風量調試 | 應根據設計模式,開啟排煙風機和相應的排煙閥或排煙口,調試排煙系統使排煙閥或排煙口處的風速值及排煙量值達到設計要求。 開啟排煙系統的同時,還應開啟補風機和相應的補風口,調試補風系統使補風口處的風速值和補風量值達到設計要求。 應測試每個風口風速,核算每個風口的風量及其防煙分區總風量。 | |
系統聯動調試 |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 ①當任何一個常閉送風口開啟時,相應的送風機均應聯動啟動。 ②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調試時,當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出聯動控制后,應在15s 內啟動有關部位的送風口、送風機,啟動的送風口與送風機應與設計要求一致,其狀態信號應反饋到消防控制室。 |
機械排煙系統 | ①當任何一個常閉排煙閥或排煙口開啟時,排煙風機均能聯動啟動。 ②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調試,當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出聯動控制信號時,機械排煙系統應啟動有關部位的排煙閥、排煙口、排煙風機,啟動的排煙口、排煙閥、排煙風機應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一致,其狀態信號反饋到消防控制室。 ③有補風要求的機械排煙場所,當火災確認后,補風系統應啟動。 ④排煙系統與通風、空調系統合用,當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出聯動控制信號后由通風空調系統轉換為排煙系統的時間應符合規范要求。 |
考點十二:系統驗收
驗收分類 | 具體內容 | |
資料檢查 | ①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②施工圖、設計說明書、設計變更通知書和消防設計審查意見書/竣工圖 ③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報告 ④施工過程質量檢查記錄 ⑤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檢查記錄。 | |
觀感質量/現場抽樣及功能性測試驗收 | 系統觀感質量的綜合驗收 | 各系統按30%抽查 |
系統設備手動功能的驗收 | 各系統按30%抽查 | |
系統設備聯動功能的驗收 | 全部檢查 | |
自然通風和自然排煙設施的驗收 | 各系統按30%抽查 | |
機械防煙系統的驗收 | 全部檢查 | |
機械排煙系統的驗收 | 全部檢查 | |
系統工程質量驗收判定標準 | 嚴重 缺陷(A): ①系統的設備、部件型號、規格與設計不符 ②無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及符合消防產品準入制度規定的文件 ③系統設備手動功能驗收不符合規范要求 ④系統聯動功能驗收不符合規范要求 ⑤自然通風及自然排煙設施驗收不符合規范要求 ⑥機械防煙系統主要性能參數驗收不符合規范要求 ⑦機械排煙系統主要性能參數驗收不符合規范要求 | (A)=0 (B)≤2 (B)+(C)≤6 (且關系) |
重缺陷(B):資料查驗內容任一款不符合要求的 | ||
輕缺陷(C):系統觀感質量綜合驗收任一款不符合要求的 |
考點十三:維護管理
檢查內容 | 檢查頻率 |
每季度對防煙排煙風機、活動擋煙垂壁、自動排煙窗進行一次功能檢測啟動試驗及供電線路檢查。 | 季度 |
每半年應對全部排煙防火閥、送風閥或送風口、排煙閥或排煙口進行自動和手動啟動試驗一次(閥與口)。 | 半年 |
每年應對全部防煙排煙系統進行一次聯動試驗和性能檢測。 | 每年 |
當排煙系統采用無機玻璃風管時,應每年對該風管進行檢查,檢查面積應不小于風管面積的30%。 | 每年 |
排煙窗的額溫控釋放裝置,排煙防火閥的易熔斷片應有10%的備用件,且不少于10只。 | --- |
2020年一級消防工程師退費班來襲,雙師資授課,30人小群班主任管理,階段性學習月考測評,全程督學!有效期內未過考試,無理由退費50%,等你來體驗....... |
溫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網校-sunpeiyu獨立創作完成,未經著作權人同意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