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應試科目的考試并合格,方可取得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
考試結束后被認定為雷同試卷的,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12號令)處理。
考試合格人員證書領取事宜按照屬地化原則進行。報名時選擇“省直審核點”的報考人員請關注《黑龍江人事考試網》證書領取公告。其他報考人員請關注各市證書領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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