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遼寧2017年成人高考考試
(一)考試科目
1、高起本考試科目
理科考: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綜合(簡稱理化)。
文科考:語文、數學、外語、歷史地理綜合(簡稱史地)。2、高起專考試科目
理科考:語文、數學、外語。
文科考:語文、數學、外語。
高中起點升本科、升專科的文科和理科數學考試科目,統一采用文科數學試卷。
藝術類專業,數學考試成績不計入總分,供學校錄取時參考。
外語分英、俄、日三個語種。考生可根據招生學校要求,任選一種。
3、專升本考試科目
專升本各學科門類全國統考科目均為三門。兩門公共課為政治、英語,一門專業基礎課根據招生專業所隸屬的學科門類確定(共分八類),考試科目為:
①哲學、文學、歷史學以及中醫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基礎課考大學語文。
②藝術類專業基礎課考藝術概論。
③工學、理學(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心理學類等除外)專業基礎課考高等數學(一)。
④經濟學、管理學以及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心理學類、藥學類等學科專業基礎課考高等數學(二)。
⑤法學類專業基礎課考民法。
⑥教育學類專業基礎課考教育理論。
⑦農學類專業基礎課考生態學基礎。
⑧醫學類(中醫學類、藥學類等兩個一級學科除外)專業基礎課考醫學綜合。
各學科門類、專業與統考科目對照表見附件2。
4、專業加試
成人高校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招生必須對考生進行專業加試,其它專業是否加試由各成人高校自行決定,并自行命題和組織考試。于9月4日成人高校招生報名前,在本學校官方網站上向社會公布招生簡章并說明本學校成人招生藝術、體育類專業加試科目、時間和地點等事項。考生的專業加試成績及成人高校確定的加試合格考生名單,于成人高考前報送省招考辦。
(二)命題范圍
統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復習考試大綱》(2011年版)的要求,由教育部統一命題。所有統考科目每科試卷滿分均為150分;高起本、高起專的統考科目每門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專升本每門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三)考試日期
全國成人高校招生考試日期定為10月28日、29日兩天。考試時間表如下:
(四)考試組織
1、成人高考考務工作由教育部領導,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組織管理,遼寧省考區的考務工作由遼寧省招考辦負責組織實施。考點設置在市、縣(市、區)政府所在地,各市招考辦負責本轄區各考點考試的考務工作。
2、根據教育部要求,每個考生必須閱讀《考場規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款內容,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以表明對考場紀律的知曉、認可、遵守。
3、對在考試中出現的違規行為,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及時固定證據,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
4、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按照相關考務規則實施并一律使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
(五)評卷及分數復核工作
評卷工作由省招考辦統一組織。考生成績由各市招考辦負責通知。按照教育部規定,考生成績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對考生查卷。考生可通過遼寧招生考試之窗網站查詢考試成績。
對成績有疑問要求分數復核的考生,應于11月24日至26日到當地市招考辦指定地點辦理分數復核申請手續。分數復核結果,由招考辦逐級通知考生本人。
四、遼寧2017年成人高考錄取
(一)錄取工作組織實施
錄取新生工作由省招考辦統一組織實施,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各高校在校內采取遠程異地錄取方式開展錄取工作。招生計劃的編制、調整工作使用教育部“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計劃編制系統”在網上進行,錄取期間,成人高等學校和省招考辦要保證相互通訊聯絡的暢通。
(二)錄取體制
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即: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統考科目總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由招生學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在考生文化統考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原則上按招生學校的加試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遺留問題由招生學校處理。省招考辦在錄取時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對招生學校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對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予以糾正。
(三)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劃定
1、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由省招考辦擬定,報省招考委審批后執行。
2、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專升本按三科成績劃線,高起本按四科成績劃線,高起專按三科成績劃線。
3、體育類、藝術類(藝術類專業不含數學)單獨劃線。
(四)投檔原則
1、根據招生學校計劃和考生志愿,先投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
2、根據招生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文化課統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當考生總分相同時,專升本依次按照專業基礎課、政治、英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本文科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本理科按照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專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比例為1:1(生源不足的按實際上線人數投檔)。
3、藝術類、體育類和有專業課加試的學校,在文化課統考與加試符合要求的基礎上,按專業課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投檔比例為1:1(生源不足的按實際上線人數投檔)。
4、農、林、水、地質、礦業、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類所有專業,公安、監獄、勞教、石化、冶金、裝備制造、紡織、汽車制造、建材等專業,如征集志愿錄取結束后,上線生源仍不足時可適當降分投檔,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過20分。
(五)征集志愿
本科(高起本、專升本)和專科報考志愿錄取完成后,省招考辦匯總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和專業情況,向社會公布,供考生填報征集志愿。填報征集志愿的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登錄遼寧招生考試之窗網站(網址:WWW.LNZSKS.COM),點擊“遼寧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填報征集志愿。省招考辦在征集志愿填報結束后組織征集志愿錄取工作。
(六)錄取時間
1、錄取工作時間為11月28日至12月30日。
2、本科(高起本和專升本)考生查詢錄取信息時間為:12月11日,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在網上填報征集志愿。填報征集志愿的時間為:12月12日9:00—15:00。
3、專科考生查詢錄取信息時間為:12月22日,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在網上填報征集志愿。填報征集志愿的時間為:12月23日9:00—15:00。
2017年12月30日考生查詢征集志愿錄取信息。
(七)錄取審核
1、招生學校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向省招考辦提出擬錄取名單,經省招考辦審批后,按招生規定辦理錄取審批手續。
2、招生學校根據省招考辦審核的錄取名單,加蓋本校印章后,向被錄取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考生也可通過遼寧招生考試之窗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3、正式錄取的考生,學藉變動按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辦理。
4、各招生學校一律不得招收試讀生、超前生、旁聽生、單科生和套讀生。
5、考生健康情況由招生學校按專業要求負責檢查。根據教育部規定,新生入學后三周內發現健康情況不符合錄取條件者,應取消錄取資格。
五、遼寧2017年成人高考錄取照顧政策及審核辦法
(一)教育部制定的錄取照顧政策及審核辦法
1、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在現場確認時,需向報名點提交經省總工會審核蓋章的書面申請。方可履行報名手續。
2、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運動員經本人申請,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在現場確認時,需向報名點提交經省體育局審核蓋章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該表由國家體育總局監制),方可履行報名手續。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士兵退役證或相關項目考核合格證,可申請免試就讀本省的成人高校專升本。在現場確認時,需向報名點提交經相關部門審核蓋章的證明,方可履行報名手續。
4、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在現場確認時,需向報名點提交經省體育局審核蓋章的運動成績證明,方可履行報名手續。
5、獲得地級市以上(含)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省直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者。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在現場確認時,需向報名點提交獲獎(立功)證書原件、復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報名手續。
6、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的“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在現場確認時,需向報名點提交獲獎(立功)證書原件、復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報名手續。
7、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在現場確認時,需向報名點提交獲獎(立功)證書原件、復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報名手續。
8、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在現場確認時,需向報名點提交由市僑辦、臺辦出具的統一格式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方可履行報名手續。
9、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在現場確認時,需向報名點提交烈士證書、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方可履行報名手續。
10、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級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在現場確認時,需向報名點提交獲獎(立功)證書原件、復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報名手續。
11、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自治縣(康平縣、岫巖縣、新賓縣、清原縣、桓仁縣、義縣、阜蒙縣、彰武縣、西豐縣、朝陽縣、建平縣、喀左縣、北票市、凌源市、建昌縣、寬甸縣、本溪縣、鳳城市、北鎮市)的考生,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資格審查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
12、年滿25周歲以上人員(199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資格審查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
1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在現場確認時,需向報名點提交省民政部門頒發的《自謀職業證》,方可履行報名手續。
14、對報考農、林、地質、水利、礦業、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類所有專業,以及專升本、高起本公安、監獄、勞教類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向招生學校投檔,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過20分。
(二)遼寧省制定的錄取照顧政策及審核辦法
1、獲得國家級杰出青年崗位能手稱號,“振興杯”全國青年職業技能大賽個人獎項前六名獲得者,“振興杯”全省青年職業技能大賽個人獎項第一名獲得者等優秀青年,在出具團省委和人事社會保障廳頒發的相關證書后,可免試入學。在現場確認時,需向報名點提交經團省委和省人事社會保障廳頒發的相關證書,方可履行報名手續。
2、參加遼寧省2017年高等職業教育對口升學招生考試,總成績達到最低錄取資格分數線以上(非師范類專業最低錄取資格分數線為190分;師范類專業最低錄取資格分數線普通類為150分,體育類為110分),未被普通高校錄取的考生,可報名免試進入成人高校專升本相同或相近專業(不含醫學類專業)學習,考生資格由報名系統審查。
3、參加遼寧省2017年中等職業教育對口升學招生考試,總成績達到專科最低錄取資格分數線以上(中職升學專科最低錄取資格分數線為110分),未被普通高校錄取的考生,可報名免試進入成人高校專科(不含醫學類專業)學習,考生資格由報名系統審查。
4、獲得國家級杰出青年崗位能手稱號、“振興杯”全國青年職業技能大賽個人獎項七至二十名獲得者;“振興杯”全省青年職業技能大賽個人獎項第二、第三名獲得者,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在現場確認時,需向報名點提交團省委和省人事社會保障廳頒發的相關證書,方可履行報名手續。
5、對報考遼寧支柱和傳統產業即石油化工、冶金、裝備制造、紡織、汽車制造、建材等專業的考生,在上線人數不足時,可降分投檔。
6、大連工人大學面向農民工招生,由大連市總工會向農民工數量較為集中的大連市企業分配指標,由企業工會向大連工人大學推薦農民工參加成人高考,定向培養。計劃單列,單獨劃線。大連市總工會統一組織資格審查和現場確認。
符合以上兩項錄取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不得累計。
各級招生考試部門要加強對成人高等學校照顧政策審核工作管理,嚴格按規定程序審驗有關證件材料。對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為認真落實教育部國家教育招生考試陽光工程,省市招考辦于2017年10月15日,在遼寧招生考試之窗網站和各市招考辦網站,對享受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加分的考生進行信息公示,公示信息自公示之日起保留半年。
六、新生復查
新生入學注冊期間,招生學校要對已報到新生信息進行全面復查。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應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不能通過學籍電子注冊的專升本新生,必須對考生報名時的最后學歷進行復核,不能提供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相應層次及以上畢業證書者,由招生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