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德語考試大綱
廣東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
德語(非德語專業)水平考試大綱
一、總則
廣東省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德語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原國家教育委員會《關于整頓普通高等學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工作的通知》,為廣東省成人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而舉辦的資格考試,其目的是檢查學位申請者是否達到了成人學士學位應具備的德語水平。
本考試對課程和教材不作統一的規定。參照大學公共德語教學大綱的各項指標要求,本考試的難度接近于“全國大學德語考試大綱”規定的三級水平(即相當于普通高中畢業生在高校學習了兩年公共德語或自學了同等程度德語課程的水平)。具體指標要求是:掌握4000左右的詞匯及相關的常用詞組,能夠適當運用基本語法知識,讀懂一般性的常見公文和文章,聽懂并進行一般性的談話,按提示或要求寫出簡單的短文等。
本考試每年舉行一次,由廣東省學位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二、考試內容
本考試內容分為以下五個部分:1)詞匯與語法;2)完型填空;3)閱讀與理解;4)德譯漢;5)寫作。其中,詞匯與語法、完型填空、閱讀與理解為多項選擇形式的客觀題;德譯漢和寫作為主觀題。試題中嚴格限制超出教學大綱詞匯表的生詞。對個別無法回避但又超出規定范圍和影響閱讀理解的關鍵詞將用漢語注明詞義。試題的指示語為漢語。全部題目按順序統一編號。
考慮到我省公共德語教學的普及程度較之英語尚有很大差距,且成人本科學生基本都是從大學階段才開始學習德語,本考試暫不將聽力納入考察內容。
部分:詞匯與語法。共20題。題目中50%為詞和短語的用法,50%為語法結構。要求考生從每題四個選擇項中選出一個答案。
本部分的目的是測試考生運用詞匯、短語及語法結構的能力。
第二部分:完型填空。共15題。在1至2篇題材熟悉、難度適中的短文(總計約200詞)中留有15個空白,每個空白為一題,每題有四個選擇項,要求考生在全面理解內容的基礎上選擇一個答案,使短文的意思和結構恢復完整。填空的詞項包括結構詞和實義詞。
本部分的目的是測試考生綜合運用語言的能力。
第三部分:閱讀理解。共15題。本部分要求考生閱讀2至3篇德語短文,總閱讀量不超過800詞。每篇短文后有多個問題。考生應根據文章內容從每題四個選擇項中選出一個答案。
閱讀部分的選材要求:題材不限;體裁多樣化;文章難度適中。
超出考生應掌握的詞匯范圍的詞,用漢語注明詞義。本部分測試的目的:掌握所讀材料的主旨和大意;了解說明主旨和大意的事實和細節;既能理解字面意思,也能根據所讀材料進行一定的判斷和推理;既能理解個別句子的意思,也能理解上下文的邏輯關系。
本部分的目的是測試考生能通過閱讀獲取信息的能力,既要求準確,也要求有一定的速度。
第四部分:德譯漢。共1題。要求考生翻譯一篇120詞左右、難度適中的短文。目的是為了測試學生能否準確理解原文,并運用所學知識選擇為適當的詞語,準確表達原文的意義。
第五部分:寫作。共1題??荚嚂r間為25分鐘。要求考生根據要求撰寫一篇80-90字左右的短文。試卷上將給定題目、內容提示或給出關鍵詞或提綱。要求能夠正確表達思想,意義連貫,無重大語法錯誤。寫作的內容包括日常生活和一般常識。
本部分的目的是測試考生運用德語書面表達思想的初步能力。
三、考試時間、答題和計分
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荚囘B續進行,中間不安排休息。
本測試中客觀題部分要求學生從每題的4個選擇中選出一個答案。每題只能選擇1個答案,多選作廢。主觀題部分(翻譯、寫作)要求考生將譯文或作文直接寫在專用紙上,按統一規定的評分標準。試卷采用百分制,100分為滿分;60分及格。
試題的題號、內容、題量和分值一覽
序號 | 名稱 | 題目數 | 計分 |
I | 詞匯和語法 | 40題 | 20分 |
II | 完型填空 | 15題 | 15分 |
III | 閱讀理解 | 15題 | 30分 |
IV | 德譯漢 | 1題 | 20分 |
V | 短文寫作 | 1題 | 15分 |
合計 | 72題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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