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成人高考民法科目取消判斷題
和2007年版大綱相比,2011年版民法科目大綱有較大變化,不但內容增加了“合伙”等知識,而且取消了判斷題,選擇題的分值由40增至46。
根據大綱規定,民法科目對考生的復習總要求共有3部分內容,其中2011年版大綱第2條變為“能夠理解各種基本民事權利,具備在具體社會關系中識別各種民事法律關系的能力,并力求準確地表述基本民事權利義務的內容”,其余2條要求和2007年版相同。
相關成考負責人介紹,在民法具體復習考試內容部分,其中部分的總論內容中,2007年版大綱共有民法概述、民事法律關系、自然人等7部分內容要求考生掌握,新大綱增加了“合伙”部分。同時,“民事法律行為”修訂為“民事行為”,“時效和期間”修訂為“訴訟時效和期限”。在新增的“合伙”內容中,要求考生掌握其概念、特征,掌握普通合伙、有限合伙等內容的概念、特征等知識。
在第二部分的物權內容中,舊大綱規定考生要掌握物權概述、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4部分內容,新大綱在保留舊大綱內容的基礎上,又增加了“物權的變動”、“占有”兩部分內容;在第三部分的債權中,原大綱“合同法總論”和“合同法分論”合并為“合同”,并對相關內容作了修訂和調整;在第四部分的人身權內容中,原人身權概述部分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新大綱將身份權單獨拿出做了一部分內容;原大綱第五部分“知識產權”內容變為“婚姻家庭”內容,包含親屬關系原理、結婚、夫妻關系、父母子女等7部分內容。
根據新大綱規定,民法科目除內容有所調整和修訂外,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也有變化。從各部分占試卷內容的比例看,總論部分仍為20,物權部分由14增至20,債權部分由26減至20,人身權、婚姻家庭和繼承權3部分占20,民事責任部分由14增至20。
同時,從試卷題型來看,今年也有較大變化。根據2007年版大綱,民法科目的試卷共有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論述題和案例分析題5種題型,新大綱則取消了判斷題,題型由5種減為4種。隨著題型的變化,各題型在試卷中所占的比例也有所變化:選擇題由40增至46,簡答題由16增至20,論述題由10增至14,案例分析題仍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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